18歲小丈夫去坐牢 27歲婦拐13歲童嘿咻【2010/09/18 蘋果日報】

童頸種「草莓」揭醜事 婦涉妨害性自主起訴

【徐彩媚╱嘉義報導】

嘉義27歲高姓少婦,4年前即和14歲小丈夫同居,今年初丈夫因案入獄,少婦竟誘拐另名13歲男童發生關係,兩人做愛時,她的一對稚齡小孩就睡在旁邊。男童父母發現兒子被拐失身氣得提告,檢方昨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少婦外,並將追究她對小丈夫妨害性自主的刑責。少婦昨得知被訴還天真說:「我們(指她和男童)兩情相悅,事發後已和對方父母和解,應該沒事吧?」

受害男童父親昨獲知少婦被起訴,他說:「我們也同情她家境不好,又要養2個小孩,不希望她被重判,但她真的很變態,應接受強制治療。」他形容少婦長得像江蕙,看來很溫和,當初常讓她來家裡吃飯,還睡家裡,沒想到竟做出這種事。

這名專吃「童子雞」的高姓少婦(27歲),其夫今年18歲,去年兩人才辦結婚登記,育有一對子女,男孩3歲、女孩1歲。

畢典當天上床

少婦昨接受《蘋果》訪問表示,她高中畢業時就喜愛高帥型男孩,4年前在工廠當女工,認識當時14歲丈夫,進而同居;她公公是鐵工,婆婆在理髮廳工作,從未反對他們在一起。

檢方調查,少婦丈夫因強盜案判刑10年,今年初入獄服刑,少婦和一對子女由公婆收留。半年多前,她認識13歲男童的姊姊,雙方認「乾姊妹」,少婦因此常到乾妹家作客,對身高170公分的男童有好感,兩人常通電話,她並送男童鞋子。今年6月初男童國小畢業那天,少婦騎機車去載他,逛街、吃飯後,一起回少婦家過夜,發生性關係。

由於當晚男童沒回家,他姊姊曾看到乾姊騎機車載走弟弟,男童父母於是打電話問少婦,不料她卻說沒看到人;家人覺得可疑,前往少婦家破壞紗窗進入,發現兒子果然在,帶回家後見他頸部種了草莓(吻痕),追問才知他和少婦已做愛兩次,憤而提告。

事後少婦的婆婆賠了2萬5000元達成和解,男童父母說,兒子本是陽光男孩,喜歡打籃球,現在讀國中卻常窩在家裡,和父母很生疏,也不和同學來往,讓人心疼。

最重可囚10年

嘉義地檢署發言人王全成指出,和未滿14歲少年發生性關係,最重可處10年徒刑;至於少婦和當時只14歲的小丈夫發生關係,雖小丈夫父母不追究,但屬公訴罪,檢方已分案查辦。

少婦拐嫩男上床 示意圖

高姓少婦在13歲男童小學畢業當天,將男童帶回家過夜,發生兩次性關係後,男童父母趕到破窗而入,找到兒子帶回家。

成年女猥褻性侵少男案例

2010/07 台東縣離婚王婦,離家5年後去年返家探視10歲兒子,竟3次摸兒子性器,被法官依趁機猥褻罪判9月徒刑,緩刑2年。

2008/11 桃園縣顏面傷殘的45歲寡婦,其念國中的女兒常從網咖店帶同齡少年回家睡覺,寡婦竟威脅強暴其中一少年10多次。

2007/03 雲林縣17歲周姓高二學生,網路上認識31歲、育有3名子女的離婚賴婦,賴婦竟勾引少男逃家到新竹與她同居。

2004/08 在新竹科學園區工作的陳女,邀網路認識的國二少男到新竹玩,晚上將少男帶回租屋處,引誘發生性關係。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