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電視聲明 控NCC箝制言論【2010/09/08 中央社】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以民眾的疑慮未除,駁回壹傳媒申請壹電視新聞台等3個頻道案。壹電視董事長朱華煦表示不解,並抗議NCC箝制台灣言論自由及創意發展。

壹電視去年向NCC提出申設新聞台、資訊綜合台、娛樂台、電影台和體育台5個頻道,電影台和體育台已分別在今年3月和7月過關。其餘3台這次是第4度闖關。

NCC發言人陳正倉表示,去年不准壹電視的4項理由中,2項已獲改善,並獲得NCC認同。但壹電視新聞節目採用動畫表現,以戲劇演繹手法,擬真方式呈現新聞,屬於類戲劇手法,不符合新聞報導內容應真實呈現的專業要求。

此外,壹電視所提報的「新聞動畫處理準則」,違反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第13條有關新聞報導節目畫面都應符合普級規定,也未能真正改善。因此,NCC委員會決議不予許可。

陳正倉表示,傳播媒體有其社會責任,節目不應違反社會可接受的倫理道德尺度。檢視壹傳媒提送3頻道的營運計畫書、補正資料與樣帶,在兒少保護、電視節目分級、節目廣告化等相關內控機制方面,仍未能完全讓民眾消除踰越電視製播內容的疑慮。

此外,陳正倉指出,3頻道規劃內容雷同度高,頻道定位不清,因此不予許可。

朱華煦在晚間發表聲明表示,去年8月開始申設新聞台等5個頻道,過程充滿艱辛,壹電視始終以誠意及具體作法,努力化解NCC疑慮,包括壹電視將成立電子媒體第1個倫理委員會、推派員工與公司簽訂新聞自主公約等,這些都是媒體的創舉,也是新聞自律的表現。

朱華煦表示,NCC新任主委蘇蘅上任以後,延續封殺壹電視的決策,沒有進一步客觀評估所謂「社會大眾的疑慮」是否確實存在,也沒有給壹電視進一步對話的機會。他說,即便如此,壹電視仍將一本初衷,繼續為台灣數位匯流的趨勢作出貢獻。

NCC委員會7月底審查本案時決定「續行討論」,將本案退回「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申設、換照及評鑑審查委員會」,審查委員會再次建議不予許可;NCC委員會議今天花了1小時討論,7名委員一致決議「不予許可」。

由於壹電視已獲得新聞局核發電視節目供應執照,並在寰宇電視台播出。NCC表示,初步檢視內容並未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然而此事是否凸顯節目供應者與頻道經營者播出的節目有雙重標準,NCC表示,申設電台和供應節目是兩碼子事,但允諾會注意。

陳正倉表示,傳播媒體有它的社會責任,節目不應違反社會接受的倫理道德規範;他說,雖然壹傳媒主席黎智英曾向他承諾壹電視會融合台灣價值和道德尺度;但到目前為止,NCC觀察到壹電視仍未能真正消除社會對這方面疑慮。

不過,陳正倉也說,NCC肯定壹電視過去幾月來的努力,但遺憾節目樣帶所做出的進步仍未達到審查委員會和NCC委員的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