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輕判 法官性別知能需加強【2010/09/09 台灣立報】

【記者史倩玲整理報導】

日前數起性侵幼童遭輕判案引起社會公憤,司法院指出,除了修改強制性交罪之外,也將修改法官法,並舉辦各種講習與研討會,加強法官在審理性侵案時的專業知能。

司法院表示,目前已經函請法務部儘速修法,對未滿7歲之幼兒性交者,論以加重強制性交罪,並加重其刑。在法官認知以及審判制度部分,目前已經完成法官法草案,送交立法院審議。未來性侵害案件的審理,將加強採行專家證人制。

另外,司法院也定期舉辦「辦理性侵害案件法官之專業講習研討會」,邀請關注兒童權益之確保及性侵害案件之審判的學者專家,講授相關課程以提昇法官裁判品質。

司法院將建立與兒福相關民間團體的溝通平台,邀請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現代婦女基金會、財團法人婦女新知基金會、民間司改會、正義聯盟、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財團法人台灣防暴聯盟等關懷幼兒權益的團體,就性侵幼童的量刑分析、法官專業訓練、專家證人制的採行、法官法草案及其他相關議題,了解社會各界訴求,以作為未來司法保障兒童權益的重要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