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兒少 立委促公布性侵犯資料【2010/09/06 中央社】
犯下兩起性侵女童案的許榮洲即將出獄,專家鑑定許榮洲再犯機率高。立委認為,應該參考美國做法,將性侵14歲以下兒童的刑期提高到20年以上,政府也應主動揭露性侵犯相關訊息。
許榮洲在民國86年服役期間犯下性侵6歲女童案入獄服刑,假釋期間,又以手指性侵兩名5歲女童被逮捕,前後坐牢約11年。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專家評估許榮洲屬於典型的固定型戀童症者,已形成穩固的犯案模式及路徑,再犯機率極高,「若無適當的心理矯治,出獄後可能會有其他無辜的女童受害」。
民進黨立院黨團今天召開記者會,立委田秋堇主張,台灣應該仿照美國的「梅根法案」與「傑西卡倫斯福德法案」的精神,加重性侵未滿14歲兒童的刑責,至少要判刑20年;並且應比照梅根法案,由政府主動公布性侵犯訊息。
民進黨團幹事長管碧玲認為,不論是刑法或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都已到了修法的時刻。
國民黨立委楊麗環也提案修法,要求類似罪犯出獄後,身分要註記,並視情節輕重,公布罪犯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