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首例 愛滋病患控告就業歧視【2010/09/02 旺報】

記者王超群/綜合報導

因體檢查出感染愛滋病毒,安徽應屆大學畢業生吳強(化名)被安徽省安慶市教育局認定為教師招聘考試不合格。為此,吳強於8月26日向當地法院遞交了訴狀,控告安慶市教育局歧視。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據瞭解,這是《就業促進法》實施後,大陸首例愛滋病毒感染者「就業歧視」訴訟案。安慶市教育局給出的解釋是,該市學校公開招聘教師的體檢,按照原國家人事部和衛生部制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該標準明確規定:「HIV(愛滋病毒)感染的診斷一經確定,即作體檢不合格結論」。

吳強的律師認為,教師不是公務員,教師招聘按照公務員體檢標準拒錄愛滋病毒感染者不合法。公民有平等就業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能侵犯公民的平等就業權。除憲法、《勞動法》外,《就業促進法》也有明文規定,「用人單位招用人員,不得以是傳染病病原攜帶者為由拒絕錄用。」

但安慶市教育局辯稱,公務員錄用體檢,HIV感染者作不合格結論有明確規定。教師因為每天要面對很多學生,保護孩子安全是第一位的,因此體檢標準甚至應當高於公務員,他們不會收回「不予錄用」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