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學生報》事件特刊【2007/05 香港性文化學會】
前言
近日《中大學生報》事件引起廣泛社會關注,看來激進的性解放思想價值已完全佔據了一些大學生的思想,致令他們堅拒認錯,亦不作任何的讓步。學生報的出版委員會甘願當性革命的先鋒,當受社會批評時,他們後面也立刻湧現多股支持力量(甚或包括台灣的性解放勢力)。事實上性是可以討論的,但《中大學生報》所宣揚的性言論的確在挑戰社會的底線倫理,而所用的手法也令不少中大同學厭惡,就算支持者也指其眼高手低。香港性文化學會深信,自由開放並不是絕對,傳統價值亦不一定是迂腐,學生報的做法的確有商榷之處。再者,從傳媒、文化人的煽風點火,甚至其後出現的投訴《聖經》的有組織行動,反映出性解放運動不單席捲校園,更會進一步衝擊社會。所以我們應對這事件有更準確的把握和更深入的反思。
特刊的主要內容如下:
? 「中大性解放事件簿」;
? 「中大學生報事件始末」;
? 「內容節錄」讓人更易看出學生報的爭議之處;
? 「評論」包括學會及社會各界人士對事件的批評。
如讀者希望引用此特刊的資料,可於香港性文化學會網頁(http://www.sexculture.org.hk)內下載。
中大校園性解放事件簿
今次中大學生報事件並非孤立的事件,其來有自,近幾年中大校園已多次發生性開放的風波。
事件A:中大迎新營事件(2002年)
事件經過
「四院互片」環節由學長帶領新生呼喊猥褻及帶性騷擾的出位口號互相攻擊,部分口號內容包括:「聯合組媽最盡責,含吹舐啜有方法,皆因家法好嚴格」、「無波仲著小背心」、「汁多肉厚好騎呢」、「崇基女宿係妓寨,鍾意SM好變態」、「組仔叫雞唔俾錢,組女做雞好淫賤」。(其他不雅口號,此處不便盡錄。)
逸夫書院迎新籌委會成員印製及展示的「新亞桑拿」海報及橫額,被指帶有不雅及侮辱性。
部分學生忍受不了,向傳媒投訴。
有女學生正式向校方投訴受到性騷擾。
結果
事件曝光後,引起社會巨大迴響及各方譴責。
中大成立兩個專責小組進行調查,最後校方向四間書院新生輔導執行籌委會及籌委會的五十名執委,發出強烈譴責及嚴厲警告,並作書面記錄,但沒有給學生作出扣分或停學的處分。
迎新營負責人公開認錯。
事件B:中大學生會迎新營事件(2005年)
經過簡介
中大學生會以「性別、大學生」作為迎新營的主題,邀請同性戀社運組織「十分一會」及提倡娼妓合法化團體「紫藤」進行分享會,大談同性戀及娼妓等議題;並計劃透過「紫藤」的安排,帶領學生實地考察「一樓一鳳」的工作場所和訪問妓女。
活動宣傳海報以日本藝妓、女同性戀者親嘴照片及日本男同性戀漫畫併湊的圖片作招徠。
活動惹起傳媒的關注及負面報導。
中大校方在發放給新生的入學資料中,臨時抽起中大學生會的迎新活動宣傳單張。
結果
根據負責籌劃是次迎新營的學生會幹事吳嘉倫同學(後來成為中大學生報執行編輯)的說法:「因顧及新生未必懂得應對,具爭議性的『落區考察』活動安排最終沒有被落實。」最後有關活動沒有進行。
最後出席中大迎新營活動的人數只有約十人(這較往常中大迎新營活動的出席率二十多人為少)。
事件C:「酷愛?三八」首屆校園性/別節(2007年3月)
事件經過
中大性別研究部學生在三八國際婦女節期間舉辦「酷愛?三八」首屆校園性/別節活動,內容包括論壇及一系列與性相關的講座:
? 「同志?戀人?同志?擾人?──從《鏗鏘集》說起」論壇
? 「開拓情慾空間」──由女同性戀者分享愛上女人的心態及經驗
? 「香港會愛上女人的女人口述歷史計劃」展覽導賞
? 「皮繩愉虐BDSM入門」公開講座──由香港彩虹會〔同志組織〕Ken 仔教授SM方法及技巧
結果
? 有關活動以學術形式舉行,中大校方及師生採取開放包容的態度面對。
? 學生反應毀譽參半。
? 因屬小眾活動,沒引起太大的關注,媒體的報導亦零星。
中大學生報事件始末
事件經過
2006年12月:每月印刷一萬份的《中大學生報》開始新增「情色版」,內容包含性故事、與性有關的電影及書本介紹。
2007年1月:《學生報》設性問題信箱。
2月:《學生報》「情色版」發出有關大學生對性觀念的調查,問題頗為露骨,包括「你會唔會幻想過同阿爸阿媽兄弟姊妹做愛?」、「你最想同咩動物做愛?」等問題,其中五份問卷的回應刊載於3月號。
5月7日:多份報章報導《學生報》有關版面內容淫褻,令人震驚。《星島日報》社論更指情色版內容令人震驚。中文大學則發表聲明,非常關注大學學生報增設「情色」版,校方已成立調查委員會跟進,按調查結果適當處理。同日影視處接獲1宗投訴。而《學生報》總編輯曾昭偉回應稱,「情色版」只是藉內容探討不同的性觀念,並無問題。
5月8日:電台、報章及中大校方均指《學生報》渲染色情,而《學生報》出版委員會發表聲明,對於被輿論指「情色版」為淫穢深感意外。聲明當中並沒有為事件承認錯誤,更指增設「情色版」是想批判現今社會單線、扭曲的情慾現象,營造開闊討論空間。
5月9日:有53名中大學生,因不滿《學生報》利用學生會會費開設「情色版」,發起「要求《中大學生報》回水大行動」。影視處亦累積接獲7宗投訴。
5月10日:中大學生紀律委員會召開會議,並邀請上屆和應屆《學生報》的總編輯向委員會陳述。會議進行期間,《學生報》編委會要全體成員一起出席會議,由於不符合委員會規則,所以不被接納,兩位《學生報》總編輯遂拒絕出席會議,並會場外抗議。最後,會議決定向出版委員會學生發出嚴重警告,並要求立即停止出版載有不雅及粗鄙內容的刊物。
同日《學生報》舉辦校內論壇,出席的講者立場一面倒傾向支持學生報,論壇主持亦曾終止一名發表反對學生報立場的研究生發言,但其他支持學生報立場的發言者則不受干預。影視處已接獲26宗投訴,並將該報交由淫褻及不雅物品審裁處評級。
各大傳媒及學者如馬傑偉、鄭巧玲及張圭陽均批評《學生報》,《明報》則刊登《學生報》聲明,並邀請前《學生報》編輯撰文辯護。
5月11日:《大公報》及《新報》社評分別批評《中大學生報》犯眾怒及要求道歉,而編委會表明將繼續出版新一期5月號的《中大學生報》情色版。有報章認為校方處理過嚴,而開始同情《學生報》委員,其中商業電台「左右大局」主持人李慧玲撰寫了〈我撐學生〉一文。
5月12日:《中大學生報》於旺角街頭舉行論壇,總編輯曾昭偉及編輯李雅庄一度落淚,但堅稱自己無錯;同時有400人聯署力撐《中大學生報》。輿論對《學生報》事件開始焦點不一,前《學生報》編輯及李怡集中討論中大處理失當;《太陽報》則指一大型傳媒為「教壞細路」的罪魁禍首;香港中文大學校友評議會民選常委黃世澤更在無證據下指《學生報》事件由明光社發起。
學聯則發聲明譴責中大校方不應干預學生編採自主,並得到逾400人聯署支持《學生報》。逾60名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學生和校友在公開信中指摘校方紀律程序錯誤,要求校方撤回早前向學生報編委發出警告的決定。而近40名文化及宗教研究系學生亦聯署,反對外界將情色版和報刊風月版相提並論,對校方迅速懲治學生深表失望。
5月13日:《明報》出版「星期日生活」副刊,轉載《學生報》二月及三月號「情色版」部分內容。報章及評論開始出現對立,仍以批評《學生報》為主,而《蘋果日報》、《明報》及專欄作家陶傑則持相反意見。
5月14日:影視處收到80宗有關《中大學生報》情色版的投訴。中大校方表明,欲把事件降溫,提出會安排律師協助同學了解當前面對的法律處境,並會為學生提供輔導。而中大七個學系的250名學生發表聯合公開信,聯署反對校方向《學生報》編委發出嚴重警告和考慮處分,希望《中大學生報》得到公平的審訊,翌日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工作學系系會則發表聲明指該公開信並不代表系會立場,並指《學生報》內容無助於提倡多元性文化的討論。
約20名學生報編輯、新婦女協進會及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代表,到淫褻物品審裁處遞交請願信,指對裁決感到十分失望,決定上訴,通過公開聆訊,深化討論來重建道德。
查小欣撰文指《學生報》有毀校譽,而陶傑、毛孟靜、翁靜晶及蔡子強卻力撐《學生報》委員。
5月15日:淫褻物品審裁處公布,裁定兩期《中大學生報》「情色版」2月號、3月號及網上版內容,評為第二類級不雅物品,《學生報》負責人將面對起訴。影視處已接獲80宗投訴。
一群關心中大的中大同學、校友,和社會人士發起「勇於認錯 重新改過──請《中大學生報》編委迷途知返」網上聯署(其後成立「中大學生報事件關注網絡」),一日內已收集了逾3300個簽名,促學生報公開道歉及暫停出版「情色版」。此外,十多名中大學生及校友,自發組成一個名為「中大學生及校友監察《中大學生報》小組」的組織,並發表聲明:「當編委在面對廣大批評及產生軒然大波後,仍一意孤行,堅持要出版情色版……難道我們要辦最淫賤的校報才感到光榮?我們怎能自掏腰包卻換來羞辱。」他們要求編委會盡快召開全校諮詢大會,交代其辦報理念及做法的理據,並確保反對聲音有充分表達機會。
吳志森、馬家輝及史泰祖為支持《學生報》而發表評論,但余若薇則撰文評論學生報,指言論自由不等於情色無禁。
5月16日:有網民發起「投訴《聖經》大行動」,指《聖經》內容涉及亂倫及性暴力,不雅程度遠超《學生報》情色版。影視處收到2宗有關《明報》副刊「星期日生活」的投訴,並送交淫褻物品審裁處評級。
《東方》、《太陽》社論批評的焦點轉移往《明報》轉載情色版內容及其支持《學生報》的言論,另民建聯主席馬力亦批評《學生報》眼高手低。
一群自稱「真正弱勢的香港市民及中大舊生」,於《星島日報》刊登全版廣告,反對學生報低級猥褻,以言論自由混淆公眾視聽,令他們憤怒。而學生報出版委員會要求影視處判決該報無罪的聯署聲明,至當日已收集到約800個簽名。
5月17日:輿論繼續向《學生報》施壓,程介南亦於《新報》撰文,題目為「『亂倫人獸交』豈能撥亂反正?」。
5月19日:《中大學生報》出版委員到淫褻物品審裁處,申請覆檢早前被評為第二類不雅物品的學生報2月及3月號,以及1月、2月號的網上版。上屆執行編委張善怡表示,會繼續出版新一期5月號《中大學生報》,亦會繼續推出情色版,更強調不會調整內容。而中大學生報事件關注網絡發起的「勇於認錯 重新改過──請《中大學生報》編委迷途知返」網上聯署則已超過7000個簽名。
5月21日:影視處已累積接獲262宗有關《中大學生報》的投訴,至於網民發起投訴《聖經》等行動,《聖經》投訴則累積至 2368宗、《金瓶梅》5宗、《可蘭經》3宗,《美女與野獸》和《尋秦記》各2宗,《格林童話》和莎士比亞作品則維持1宗;至《明報》轉載學生報的投訴為4宗。
《明報》自行邀請8位審裁員模擬評二級《學生報》情色版,當中7位評《學生報》只屬一級,其報導刊載於頭版上。執業律師黃國桐指出,《明報》在《學生報》進行覆檢期間作出「模擬評級」,做法並不恰當。律師梁永鏗認為,「模擬評級」所造成的輿論可能會影響審裁官的評級決定。淫褻物品審裁處審裁員協會主席葉興國估計,本身有轉載《學生報》內容的《明報》,是想製造輿論。
5月22日:香港研究協會於該月17至21日,用電話訪問逾一千一百名市民對情色版的意見,五成半人反對《中大學生報》開設情色版,贊成的受訪者只約有三成;亦分別有五成半及七成市民表示不能接受情色版內提出有關亂倫及人獸交的問卷內容;逾半受訪者不能認同編委學生堅持情色版是營造開闊討論性的空間,他們亦對中大印象變差。另有五成六人認為,有關學生應為事件向公眾道歉。
5月23日:淫褻物品審裁處裁定明報5月13日星期日生活副刊轉載《中大學生報》今年2月及3月號「情色版」的問卷內容暫列第二類不雅物品。同日新青年論壇聯同學友社昨日公布一項調查結果顯示,七成四受訪者認為《中大學生報》情色版內容惹人反感、近半人反對將「亂倫」及「人獸交」納入性教育議題、五成六人認同淫褻物品審裁處將有關內容列為不雅、更有六成半認為該報編委應承認錯誤,調整刊物風格,毋須停刊。
5月25日:多份報章報導「中大學生及校友監察《中大學生報》小組」(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cusp_monitor)在中大校園發放《九評中大學生報號外》及發表聲明,從九方面強烈批評《學生報》,包括指該報偽多元、假開放、持雙重標準,「指控傳媒乏責任感,自己卻不承擔中大媒體的責任」、自相矛盾、強詞奪理和缺乏民主問責精神等。文章指出,《學生報》由中大同學支付費用,但編委不理會同學感受,繼續出情色版,「儼然自己就是老闆」。小組聲明表示若中學生會若不調查究件,可能會發起罷交學生會費行動。
一些觀察
擁抱性解放的性小眾組織(包括名為「午夜藍」的為同性戀者服務的男妓網絡)傾巢而出支持中大學生報的編委,「十分一會」副主席曹文傑更表示中大學生報的情色版內容「未夠喉」,可以辦得更精彩;崇尚自由主義的文化人及社運組織亦公開支持學生報編委的訴求,並扯上「出版自由」、「學生自主」等說法。
另一方面,為數不少校友及社會人士主張對於學生寬容之餘,亦要求學生報編委認真反省批評意見,迷途知返,有關網上聯署得到九千多個支持。不過,亦有蔡子強及梁美芬等校友認為大家應給予更多包容及體諒。
中大學生報內容節錄
近期,《中大學生報》新增的「情色版」涉及淫穢內容,惹起媒體關注及社會人士的不滿及抨擊,影視處收到過百宗投訴後,將其轉交淫褻物品審裁處進行評級。最後,該報2007年2月及3月號被評為「第二類不雅刊物」,4月號則被評為「第一類刊物」。有支持學生報的編委人士力撐學生,認為「情色版」內容並無問題,其色情度較坊間報刊的風月版差得遠了,又指責批評者大多數沒有讀過有關學生報「情色版」的內容就妄加批評。在這裏節錄《學生報》的部分內容以供參考(以下引文雖然屬於第一類非不雅非淫褻內容,但仍可能令部分讀者感到不安,敬請留意)︰
〈非性非非性:我們的巴士在哪裡?〉,2006年12月號,第28頁。
「不過佢地講性既方法,要將性講到同身體器官同感官愉悅無關,似乎佢地唔記得左自己做愛果陣陰道會濕,陽具就會扯旗同濕。成日講只有真愛先想做,不如問問自己睇愛情電影果陣會唔會濕。」
短評:有一批人將性與愛相連有何問題?為何自己認同性隨便時,便可以肆意批評人家的價值觀?
「同做愛有關無關野都要渣埋一住講,唔怪得之有d人係同性戀既辯論係都要捉住肛交黎講,SM又一定係同性有關,係呢個論述混亂既情況下誤中副車姐,不過人地大條道理喎,Sorry都唔會講聲姐。」
短評:突然藉比喻嘲諷其他人士,似乎在利用學生報作炮台攻擊異己。其實作者似乎不知道同性戀者(如台灣的同志組織)自己也承認肛交對他們很重要,如果同性戀者不緊張肛交,為何那個年輕的同性戀者爭取降低合法肛交年齡時,說得他們不能肛交是多麼悽慘?!
〈滿足〉,2007年1月號,第30頁。
「每次做愛總是戰戰兢兢的輕摸我的乳房一會便進來,好像大力一點我的身體便會碎了似的,至於陰蒂更是碰也沒有碰過。至於做愛的部分,則更加不值一提。每次也只是撲上來以傳教士式來回的抽插一輪,射了便當完了事,倒頭便睡。」
「其實我渴望的是被他綁在欄杆上,強行脫去了衣服,然後貪婪地吻遍我全身上的每一個部位,耳珠、頸項、乳房、腳尖……直至全身上下的每一吋肌膚都被他那暖暖的咀唇滋潤過。而被赤身綁在露台上,聽著嘈雜的人聲、車聲,既害怕被人觀看到那赤裸的胴體、那貪歡的表情,又希望他繼續貪戀我的身體,一刻也不願停下來。那種既害羞也依依不捨的矛盾心情,總令我感到無比的興奮。」
短評:把性愛的幻想描繪得甚為詳細,用詞亦與風月版的小說甚為相近,又販賣被虐狂的性幻想,那怎麼能達到「打破一元性論述」的宗旨?
〈Stephy信箱〉,2007年1月號,第30頁。
「不妨嘗試在性幻想中幻想一下自己是個施虐者,看看會否有另類的快感……若然這些性幻想你自覺不太令你享受,也不要緊,那便繼續在自慰中好好享受幻想自己想被虐者為你帶來的性快感吧!」
短評:性幻想容易會令人沉溺於虛擬世界,不能自拔。這種鼓吹同學幻想,而並非鼓勵同學把專注力帶回現實的做法,實非一份以大學掛帥的學生報應有之做法。
〈情色版意見問卷調查〉,2007年2月號,23頁。
問卷中問及如「《滿足》夠不夠咸?」及「《淫穢繪本》夠不夠淫?」
短評:報章風月版的內容亦是以「咸、淫」作招徠,既然要「打破一元性論述」,《中大學生報》何以要與風月版的賣點看齊?
由於有關刊物的2、3月號已經被評定為第二類不雅刊物,本特刊不宜原文轉載有關內容,18歲以上的讀者如欲探究箇中內容是否有問題,可自行到《中大學生報》網頁瀏覽︰http://www.xanga.com/cusp_07?nextdate=5%2f13%2f2007+15%3a5%3a16.830&direction=n
此外,除了肇事的兩期《中大學生報》「情色版」涉及人獸交和亂倫等惹人詬病的內容,一些大家較少留意的版面,以及被淫穢物品審裁處評為第一類刊物的《中大學生報》2007年4月號,其實亦充滿偏頗的內容,以下試列舉部分內容如下:
阿嘉花︰〈我們的情慾空間有多狹窄?〉,2007年4月號,第21頁
論點及角度有單向地鼓吹五花八門的性傾向之嫌︰
「從同性情慾到異性情慾,再從兩個人到三個人到四個人,假如你的情人想召妓你會怎麼樣?可能你們性生活不如意,可能他純粹想試新口味,他未必不愛你,只是違反了遊戲規則。規則一直在變……規則不但隨社會轉變,在同一個社會也有不同差異,當你用愛情指責情人不忠的同時,有些夫婦邀約一兩個朋友來3P4P、有些情侶亦不只需要一個性伴侶。愛情的定義在不同人手中掐成不同的鎖鏈,有時忠誠是忠於對方不忠於自己,未必忠於愛情,更不忠於性慾,而愛情和性慾為甚麼連起來不能分開……?」
「情慾空間怎止於同性異性兩個三個,還有人和非人,假如家中的小狗走到你的腳邊,借你的腳來回摩擦牠的性器官,你會縮腳,還是讓牠繼續享受?……假如動物與人之間的溝通是可能、假如動物都有力量反抗、假如應該不應該是人類不停定義不停推翻的規條。其實那些愛護動物的好主人把動物闀割、牠們怎會同意、這怎會不是暴力、又何曾應該?這些動物主人卻不會被愛護動物協會起訴,相反,動物愛則受多方唾罵,如果你愛牠,牠愛你;牠想做,你想做或你不介意做;你想做,牠沒有反抗甚至表現雀躍,也許溝通和相處不只是牠是你的寵物牠們的生活也不只是吃喝睡覺拉屎和等候主人賜牠一個伴侶。你又為哪條規條下過甚麼定義?」
短評︰以上的內容是學術探討嗎?與是說是挑戰一元的性論述,不如說是擺明車馬宣揚將愛情與性慾分家、鼓吹同性戀、群交、人獸交(美其名為動物愛)?讀者的眼睛是雪亮的,事實不容抵賴。
〈屈辱喎點算〉,2007年4月號,「Stephy信箱」,第28頁。
讀者玫瑰提出有關於口交的問題,論點及角度單向地鼓吹某類性傾向之嫌︰
Stephy回應中只提出口交在官能剌激方面的好處,略談採用單一姿勢而忽略其他方式帶來感官上的不足。更認為口交只是一種姿勢,沒所謂屈辱與否的問題,更勸導感覺受屈辱者反過來視口交為對對方的控制,理由是對方的興奮與否全掌握在「你舌頭的縱橫上下前後出入之內。」對於口交可能帶來的性病及衛生問題更是隻字不提,只在旁邊加插小段文字介紹所謂口交膜,內容仍是以感官角度出發,略提可以減少體液的交換的功能,卻說明在香港市面不容易買到,需網上訂購。旁邊附註的一幀猩猩露齒圖片,文字更說明:「口交膜很無聊,沒有質感的口交感覺很差,both giving and receiving。」
短評︰其中立場的偏頗,讀者可以自行作出判斷。
益你囉:〈搞定女人?女同志給男人的性愛指導〉,2007年4月號,「孖書孖評」,第29頁。
論點及角度單向地鼓吹某類性傾向之嫌︰
「因為女同志同男異性戀一樣愛女人,會同女人做愛,不過佢地有一先天的優勢,就係同是女兒身,對女人的生理及心理都較男人清楚,而且佢地無傳統異性戀既角色規範,有更多空間創造自己想要既角色同玩法。作為一個異性戀女人,老實講,筆者睇完真係有一下覺得:『如果我係同志就好喇!』架囉。」
短評︰讀者們,你們認為這樣的書評是否沒有鼓吹同性戀的成份?
連續數期單一為個別娼妓組織刊登宣傳廣告
期數︰2007年2月號。內容︰第25頁刊登有關「紫藤」(提倡娼妓合法化組織)招聘義工及幹事的廣告,篇幅佔半版廣告。值得關注之處︰為何不見中大學生報為外間其他團體刊登廣告?
期數︰2007年3月號。內容︰「社會版」內刊登「紫藤」共五項活動的宣傳,篇幅佔半版廣告。值得關注之處︰其中第一、第四及第五項內容有關招聘義工及招聘幹事,第二及三項有關「性工作坊」及其他活動;中大學生報何時開始成為「紫藤」的專用宣傳地盤?
期數︰2007年4月號。內容︰半版廣告介紹一項活動「紫藤性教育—水乳交融 性工作坊」,此項目是收費活動,參加者每位收費$400。值得關注之處︰《中大學生報》有否為此徵收廣告費?抑或是免費替該團體作宣傳呢?
「性工作者手記」專欄
每期設立「性工作者手記」專欄,連續三期單單訴說被警方放蛇或隨意入屋查牌,以及遭賊人行劫的不公。期數︰2007年2月號,第26頁,佔二分之一版;2007年3月號,第28頁,佔四分之一版;2007年4月號,第35頁,佔四分之一版。值得關注之處︰妓女的遭遇的確有值得同情之處,我們也不贊成警方濫權,然而問題關鍵在於把賣淫合法化甚或去污名化/美化是否真的能解決問題,又會否產生更多社會問題。學生報訴諸感性,缺乏理性的分析。
評論
社會各界的評論
〈中大報送檢勢評不雅〉,《東方日報》,2007年5月9日。
「身兼立法會議員及中大校董的張文光本身是中大校友,亦曾是《學生報》編委,他對於有關學生的所為痛心疾首,直斥其行為過火、有違道德倫理,反問出版委員會成員『仲係咪大學生?呀?』他寄語指,別以為校園內便擁有絕對言論自由,有關學生必須為他們的行為負責。」
何漢權(教育評議會副主席):〈大學不能辦小報〉,《明報》,2007年5月10日。
「該報向讀者發出的問卷內容中,有『你會唔會幻想過同阿爸阿媽兄弟姊妹做愛?』、『你最想同咩動物做愛?』等,當下只能讓旁觀或旁聽者,立刻產生突兀、不安與尷尬的感覺,卻完全扯不上這是在開放地在探討性學問與性知識。」
鄭巧玲(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講師):〈無關道德〉,《明報》,2007年5月10日。
「性或任何社會禁忌,都是可以,而且應該公開嚴肅地討論。但是,《中大學生報》的思維錯誤在於把深入、複雜的議題片面化、單面化和表面化。」
〈中大教授:亂倫人獸交踩界〉,《明報》,2007年5月13日。
「對於淫褻物品審裁處將兩期中大學生報評為『第二類不雅物品』,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梁偉賢分析,該兩期情色版界乎一級與二級之間,內容『踩界』,但部分內容涉及亂倫和人獸交,相信是導致審裁處將之評為『不雅』的主要因素。
「梁偉賢表示,根據過往案例,學生報文章雖無性行為的描述,但關於亂倫和人獸交的部分不恰當,內容『踩界』。對於編委會要求審裁處審視整份學生報內容,梁指出一份刊物內只要有部分內容不雅,就可以被評為『不雅』。」
馬傑偉(中大新聞與傳播學系助理教授):〈《中大學生報》犯錯〉,《明報》,2007年5月11日。
「今次《中大學生報》談性,並非思索討論,而是經驗表述,觸及嚴重問題如亂倫幻想,態度輕佻,不作思辯,把犯禁題材當作情色消費,那是嚴重失誤,應予譴責。……
「把幻想和偷窺家人『正常』表述,那是極不負責任的做法。明知這是敏感話題,而且越過了絕大部分公眾的道德底線,就必須意識到問題不可以輕佻處理。如果學生報真有道德勇氣討論亂倫問題,請不要單以色情幻想作文字清談。就算自辯要以平易近人的方式示人,也必須認真地豁出時間空間討論倫常後果。
「我不是一個守舊的人,但讀到編輯描述亂倫時那種輕描淡寫,我感到被冒犯,亦覺得編輯是一個不知分寸的糊塗學生,如今還拿出『無懼污名,重尋真性』的進步招牌為自己的庸俗與疏忽辯護,實在令人遺憾。」
〈中大學生報聲明拒認錯「批判單線扭曲的情慾想像」學者斥一派胡言〉,《明報》,2007年5月9日。
「樹仁大學新聞與傳播學系主任梁天偉形容,學生報的聲明一派胡言。他說,事件已令社會人士極大反感,學生應先反省,檢討報道的行文用字,否則他們只會給社會教而不善的印象。」
〈中大禁情色版將懲學生總編誓言照出影視處交審裁處評級〉,《明報》,2007年5月11日。
「林先生(畢業生):學生報投訴校方成立的委員會中沒有專家(去判別這個問題),但學生報又指性不是科學,是可以公開討論,不需要專家(來解說),這是雙重標準。我認為情色版不符合同學的意願,我認同性可以公開討論,但學生報應接受其他人的意見,不需要『企得咁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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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達威(播道神學院道學碩士三年級):〈《中大學生報》「情色」版令人震驚〉,《星島日報》,2007年5月7日。
「他們聲稱要擴闊讀者對性的認識,但內容卻經常集中『人獸交』、『集體性交』、『亂倫』、『SM』等『異常』的性觀念上,卻極少『正常』的聲音,這是開放、自由、全面的討論嗎?……
「他們高舉『不要再把人性合理部分妖魔化』,他們所作的是要『把妖魔的行為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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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色版」爭議大〉,《星島日報》,2007年5月12日。
「梁家傑出席公開場合時表示,『情色版』內容出位,有關學生應冷靜反思有否越軌,『討論性有很多方法,但我認為言論自由也很重要,留待學生自律作出反省,總比由第三者作出判斷好。』著名導演李力持亦指,學生報有很多話題可以討論,不一定要涉及亂倫、人獸交等敏感性話題,『難道賭馬又要新增一版嗎?』他認為,有關學生可以個人名義開辦性刊物,但作為中大學生代表,便要尊重其他學生的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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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若薇(公民黨議員):〈言論自由≠情色無禁〉,《明報》,2007年5月15日。
「《中大學生報》今次所謂問卷調查的確過了火,每個社會都有一些底線要遵守,言論自由並非無界限。當學生報編輯部的同學要求別人理解他們挑戰禁忌的苦心時,他們同時應該反省,何解外間的批評如此強烈?是否自己全對而別人全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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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銳紹(時事評論員):〈中大「情色版」事件〉,《新報》,2007年5月9日。
「大學生宿舍裏的書越來越少了,過去還有幾本武俠小說,但如今卻只有時下的周刊。周刊的內容就是他們的世界、生活的一部分,甚至成為必需品。……
「我不一概反對這類內容,但這不宜成為生活的主旋律,更不應成為主導的力量。香港的教育一向給人淺薄的感覺,就是較少引導學生思考更高層次的問題,甚麼是社會?甚麼是責任?還不如吃喝玩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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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昭(時事評論員):〈錯不要緊 態度要緊〉,《大公報》,2007年5月12日。
「事實是,事件至今為止,無論是社會人士的意見還是中大校方的做法,都是出於一種對年輕人愛護的善意勸告,指出問題之所在,希望有關學生能有所反思、知所檢點,完全不存在什麼『打壓』或限制的問題。如果學生報主編連一點冷靜反思的能力都沒有,連一點面對現實、勇於承認過失的勇氣都沒有,則實在太令人失望,也只能是自取其辱、難辭其咎。眼前是學生、在校園,犯了錯、而且完全不納意見,容易得到包涵和原諒,但日後出到社會做事,情況就不會一樣。年輕人、大學生如果連這一點常識、道理都學不到,十年寒窗也可謂枉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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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尚達:〈校長歎中大「情色版」眼高手低〉,《星島日報》,2007年5月11日。
「例如問卷會問『你會唔會幻想過同阿爸阿媽兄弟姐妹做愛?』、『你有無裝過佢?沖涼、換衫、自慰、做愛?』,單看問題本身已夠露骨,何來『理性分析』?……加上該報只刊登五位學生的回應,部分內容甚為過火,另一篇短篇小說亦然,露骨的感官描述的勇猛度,就連傳媒也不敢引用。……再者,《學生報》並不是編輯學生的私人地盤,他們的言論要顧及中大整體學生的感受,不能完全沒有道德底線。這些學生可能因為『眼高手低』而闖禍,但這並不是最叫人痛心;他們視別人的批評為『逼害』,不願意自省其身,至今仍稱自己無錯,這與『頑石』何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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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尚達:〈支持學生「企硬」的糖衣毒藥〉,《星島日報》,2007年5月15日。
「一些外界團體則把爭拗的焦點,放在評審程序或中大處理方法上,質疑審裁處及中大均是『未判先審』,又鼓勵學生一於『企硬』,間接令學生擺出一副『我毋須檢討』的形象,令事件火上加油。有教育界人士告訴程尚達,很擔心這些支持者的舉動,誘導學生去挑戰法律,但沒有為學生設立『安全網』;假如學生真的被判有罪,沒有甚麼理由可求情,很可能造成『愛你變成害你』的局面。」
? 楊星:〈討論情色應鼓勵越界不雅要認錯〉,《新報》,「社評」,2007年5月11日。
「大學生辦報對敏感議題,處理分寸拿捏不當不出奇,水準有待提高,可以體諒;但是,學生對於社會對其行為不認同、批評性意見一概反對,以『捍衛言論自由』作拒絕認錯的盾牌,則顯得過分上綱上線、固執己見。大學生不能虛心接受批評,不願對自己的行為引起社會的強烈不滿進行反省,只能讓人覺得不成熟和偏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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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乃萱(家庭基建發展總監):〈禁忌〉,《香港經濟日報》,2007年5月12日。
「不錯,大學生代表一個人成熟長大了,有個人的獨立思考,可以有所為,也可以有所不為。但為何衝破禁忌一定偏要是『為人所不為』?如果嘗試探討原來前人『禁忌』中仍有一些可取處,來個『反反禁忌』,也是一種創新啊!……
「禁忌要破,是的。但破了,拿甚麼填補?毀了,用甚麼重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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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小欣(商台節目主持):〈情色版〉,《星島日報》,2007年5月14日。
「學生報的經費從學生會費中撥款,即是所有同學都是老闆,出版委員會應民主地,請同學們一人一票,表決是否應保留『情色版』,若得高票支持,便可挾民意跟校方『講數』;若無人支持又何必獨力為啖氣死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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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文卓:〈色情人才〉,《香港經濟日報》,2007年5月14日。
「我身為創作人,當然會誓死捍衛創作自由,但覺得年輕的大學生們也應冷靜思考一下,自己是否完全沒錯,別人的批評是否完全沒有道理。一腔熱血,可能會蒙蔽自己的眼睛,色情就是色情,別以為倒轉成為『情色』,就是另一回事,這只是掩耳盜鈴,自欺欺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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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麗君:〈情色版支持者何不以身試法?〉,《頭條日報》,2007年5月15日。
「批評不等於打壓
「學生報出版『情色版』若原意是打破社會討論性的禁忌,出發點並無不妥,但他們若眼高手低,不但未能做到擴闊討論,只流於陳述經驗、幻象,變為賣弄色情,由此惹起其他人的批評,他們理性的回應,應該是抱持尊重拉闊言論空間的原則,也可思考一下其他人是否批評有理。但這一群學生,由始至終堅持批評者目的只為打壓他們的自由表達言論意見的空間,只知與他們的支持者聯成一線,堅持自己路線正確,他們若有不足,也不過如一些在他們背後搖旗吶喊支持他們所謂學者、專家所言,乃情色內容『不夠喉』,可以談多些、可以愈來愈精采。
「學生們在備受輿論壓力,兼而可能因『情色版』被評為不雅面對刑責的憂慮之下,得到這些專家、學者、團體力撐,難免感覺如荒漠中的甘泉,對支持者致以無限感激,視他們為良師益友。不過,對於很多旁觀者而言,這些學生們的支持者到底是協助學生爭取捍衛言論、表達自由,還是把他們推上面對被檢控的刑台,只是一線之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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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振威、陳英凱(中大畢業生):〈被迫害妄想的性解放先鋒?〉,《明報》,2007年5月15日。
「最重要的是:當下為什麼要挑戰『亂倫作為禁忌』?學生報從未提供解說;亂倫如何成為禁忌都未見探討,就嚷著要帶領讀者打破禁忌,獨立思考何所用?這份問卷只做到藉著消費亂倫、動物戀等禁忌符號以製造話題宣示勇氣,『討論』與『反思』欠奉。沒有原因沒有理據地對主流作出所謂『抗衡』,只是盲目的為反而反。」
談《中大學生報》爭議
洪子雲(香港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博士生,主修政治哲學與基督教倫理)
《中大學生報》學生編輯原意想開放去討論性議題,原意本是好的,但可惜內容不單沒有真正認真地探討性的議題,甚至以輕率的態度,大談看色情電影後召妓的感受,與男友做愛的經歷,被人強姦的性幻想,以及調查以「你會唔會幻想過同阿爸阿媽兄弟姊妹做愛?」,「有沒有『裝』過佢沖涼、換衫、自慰、做愛?」等作問題,故被社會人士批評內容低俗,與坊間色情內容無大分別。
學生會辯稱問卷並無鼓吹任何價值,又辯說:「性幻想是好私人的東西,不代表會真的去做。好像有女性幻想被強姦的興奮,不代表她可以被強姦。」其實這樣的辯解是難以說服人,試問如果有人問題:「你有無幻想如何虐待同性戀者?」「你最想打壓哪一類弱勢社群?」試問這些問題豈不就是帶有強烈的價值取向,怪不得不少人批評這是「掛羊頭賣狗肉」,以問卷調查作掩飾,實質卻向大學生灌輸一套極端的性解放思想,將亂倫、人獸交和雜交等合理化;更甚者,它甚至可能強化「強暴迷思」(Rape Myth)的意識,向男性灌輸「女性都喜歡被人強姦」的意識,對女性安全構成威脅。
學生會同學可能是受到極端性解放的思想影響,認為性與食其實都是一樣,根本無什麼道德不道德的問題,所以反對的人都是出於對性的禁忌,為要打壓性小眾。問題是這性的理念不單於學理上大有問題(這是一種自然主然的理念,但願日後可詳加討論),而且這並非社會大眾所認同的性觀念,問他們「你最想同咩動物做愛?」自然會感到被冒犯。另外,批評反對者是出於對性的禁忌其實只是妖魔化對方,並非真誠去聆聽別人意見,今天社會很少人會認為性是不可討論的,問題是如何討論。筆者曾為明光社撰寫性教育教材套,內容亦有簡單討論一些極端的性慾異常,例如:戀糞癖、戀屍癖等,但如果我去問同學:「你最喜愛吃什麼人的糞便?」對方必定會感到被冒犯。
學生會又辯稱「創設情色版的用意,在於批判現今社會單線、扭曲的情慾想像,營造開闊討論性與慾望的空間。」可惜事實上《中大學生報》內容從無於性議題上作思辯性的討論,亦從未反映及討論社會上不同的性價值觀念,只是不停傳遞單線、扭曲、極端性解放的情慾想像,甚至對一些持保守性價值的同學肆意批評,態度輕蔑。學生報舉辦校內論壇,所邀請講者方面卻四(支持)對一(反對),立場「一面倒」傾向支持學生報,結果明光社以不公平對話為由拒絕出席;論壇主持又試圖終止一名發表反對學生報立場的研究生發言,但其他支持學生報立場的發言者則不受干預。學生會批評校方不給予學生足夠抗辯時間及機會,是黑箱作業,但面對反對意見時自己卻又封殺對方的發言;這等事都反映出學生處理問題是持雙重標準,難以令人信服。
但畢竟他們都只是一群大學生,社會經驗不足,社會應給予機會,校方雖有責任介入處理事件,亦已發出嚴重警告,但不宜嚴厲懲處。筆者亦勸勉學生會不宜過度堅持已見,宜持更開放的態度與不同意見的人作討論。
《聖經》不雅的指控
裘道(大學講師)
發表不雅資訊的自由,在今日時常和言論自由相提並論。這個假設並不完全正確,但也非毫無道理,我們就由這前提開始,探討有關《聖經》不雅的指控。
言論自由的曲解
現時社會流行一種觀點,以為只要限制人們的言論,就是以言入罪,就都是不公義的。這個觀點假定了,言語和具體行為是兩回事,以言論入罪不可以,以行為入罪則沒有問題。可是,語言學大師奧斯汀(John Austin)早就指出,有很多行為就是透過言語來做的。隨便舉幾個和以言入罪有關的例子:誹謗、(言語上的)性騷擾,還有揭露他人私隱等,都是言語構成的行為,都受到社會的制約。反對一切以言入罪的觀點,明顯是站不住腳的。問題是,應該制約不雅的資訊嗎?如何區分不雅與非不雅?
所有行為都要受到道德的制約,這是理所當然。有些人一聽到道德制約,就指責這是佔據道德高地,這是荒謬的。按這樣的論調,我們也不可能反歧視。因為反歧視就是說「歧視」是錯的,這本身就是道德判斷。如果所有行為都要受道德制約,那麼言語的行為也應受道德制約。這是非常簡單的道理。
如何判別不雅
那麼,制約言論的標準,該如何制訂呢?和所有行為一樣,我們不外要問三個問題:做甚麼、在哪裏做(甚麼情形下做)、和怎麼做。殺人是不對的,但如果為了自衛而殺人就沒有不對了。教孩子是正當的,在任何情形下教都正當,但是高壓地教就不對了。
言語行為也一樣,同樣牽涉說甚麼、在哪裏說和怎麼說的問題。反對不雅,並不等於反對討論「性」,而是反對以一個露骨及違反社會體統的方式來發放性資訊。為甚麼符合社會體統那麼重要?我們只要舉一個很簡單的例子來說明。在雲南省有一個乙車族,按當地的社交禮儀,男子向女子(不管相熟與否)打招呼的方式,是摸一摸女方的的乳房。同樣的行為來到香港,就構成非禮罪了。《聖經》不雅嗎?《聖經》有性描寫,但沒有露骨的性描寫,也沒有違反我們社會的體統。所以很清楚,《聖經》不是不雅。
投訴《聖經》不雅者,顯然曲解了不雅的觀念。他們把不雅當做單單由說甚麼來決定,不問在哪裏說,也不問怎麼說,簡單將不雅和談論性等同起來,實際上就是要取消不雅和非不雅的分別。如果只問說甚麼,不問在哪裏說也不問怎麼說,我們根本不可能將任何東西定為不雅。他們的論證是,因為有些不雅物品裏面包含了性內容,所以所有包含性內容的資訊都是不雅。這當然是荒謬的。由這個結論的荒謬,就隱然帶出一個相反方向的推論,因為有些包含性內容的資訊不是不雅,所以任何包含性內容的都不是不雅。但事實上,這個兩推論都犯了以偏概全的謬誤。有些包含性內容的資訊並非不雅,不等於所有包含性內容的資訊都並非不雅。
各位家長,如果你們不希望你們的孩子將來在一個任意發放不雅資訊的世界長大,就要當心這一場顛覆道德的攻勢了。
結語:文化戰爭的序幕?
壁壘分明
《中大學生報》情色版事件擾攘多時,由校園的小風波演變成社會大爭辯,儼然有兩股力量對決,一方堅持《中大學生報》沒有錯,他們只是勇於對傳統性觀念提問,這是他們的言論和出版自由,始作俑者是一股有組織、有預謀的道德保守勢力(其中堅力量就是基督教會),他們瘋狂打壓性的討論,強加自己的價值於別人。剎那間各種陰謀論紛紛出籠,報章雜誌大談「幕後黑手」、「聖人狂插性報」云云。
另一方則認為《中大學生報》的內容的確是不雅、低俗和令人噁心,大學生用這樣拙劣的手法去販賣「色情」(把兩個字次序顛倒改變不了事實」),已有違社會人士殷切的期望,何況更是在衝擊社會的道德底線,毫無社會責任感。更甚者,在整個過程他們寸步不讓,對自己各方面相當明顯的錯處不加反省,也沒有向支付他們營運費用的同學問責。
雙方的爭辯愈演愈烈,甚至有人組織起來投訴聖經不雅,矛頭直指教會和審裁處。這場爭辯的後果對香港社會而言是非常深遠的,我們看到雙方陣營的情緒愈趨高漲,特別是罵保守派的說話愈罵愈凶(如令香港倒退到中世紀黑暗時代),似乎為香港有如北美一樣的文化戰爭拉開序幕。此外,我們相信自由派一方必然部署把淫褻及不雅審裁的制度連根拔起,以達完全的「言論自由」。這個風暴可能在我們預料不到的日子來臨,我們還須為香港這城市逼切守望。
性解放勢力
當談到陰謀論時,我們不得不察那些八卦雜誌一貫弄虛作假的手法,事實上我們很確實知道明光社並沒有在事件發生前有任何預謀,我們也是在新聞報道之後才知道。可悲的是有些人是惡意造謠抹黑,以打擊「異己」,他們說原投訴人與明光社有關,但就是說不出有甚麼關係,其他指控也沒有真憑實據。
相反,《中大學生報》的做法卻清楚繼承性解放運動的意識型態,這運動在台灣已有不少急先鋒,如何春蕤、卡維波等,他們不單是很好的「模範」,更一直有支援香港的性解放運動,今次當然也義不容辭支持學生報。其實近年在香港已有很多團體積極推動性解放,而學生報與他們有緊密的聯繫則是公開的事實。這些社會團體包括新婦女協進會,李偉儀曾任這組織的主席多年,一直都是支持性解放的女性主義者,認為要解放女性就要解放情慾,她經常在報章發表這方面的訊息,這次更義無反顧地走在前面捍衛學生報,而新婦女協進會今次當然也出來「撐場」。另一個與學生報關係非常密切的性解放組織是紫藤,它關心妓女的權益本是好的,但它提倡妓權是人權,一直在推動娼妓合法化的運動,這場爭論已有幾次小戰役,而未來勢必有一場大對決。《中大學生報》每期為紫藤刊登宣傳廣告,在2007年4月號,它特別推介紫藤舉辦的「水乳交融性工作坊」,其宣傳稿包括「達至高潮、尋找G點、性玩具的使用」等露骨內容。這且是400元收費課程,中大學生報似乎已成為「紫藤」的專用宣傳地盤。學生報也每期設立性工作者手記專欄。
骨牌效應
同性戀社運組織與學生報「情投意合」也是不爭的事實,5月20日的反恐同日遊行,學生報就有派代表參加,學生報素來全情支持同性戀社運,這種言論遍佈校園版、書介等。當然,同運組織也很有義氣,投桃報李,只要看支持的聲明聯署,就見到一大堆同運組織(包括男男性工作者組織)。而走在前面維護學生報的包括十分一會副主席曹文傑(他更表示中大學生報的情色版內容「未夠喉」,可以辦得更精彩),和嶺大文化研究系講師游靜,都是同運中堅分子。我們多次指出同性戀社運的意識型態最終有骨牌效應,最後也不能反對亂倫、獸交等,不少人指責我們在抹黑,但這次事件顯示:這個骨牌效應已比我們想像提早發生。
就如陳惜姿指出,「有同事搞社會學,他說他二十年前寫論文,當時正值同性戀非刑事化,在那個年頭,同性戀是個超級禁忌,提一提都叫人面紅。他當年問他老師,若同性戀都合法,其餘所有小眾的性傾向,為何會被打壓?若「兩廂情願」就是同性戀合法化的法理依據,這條最後底線,理論上應套用在別的範疇,哪怕他們是兩兄妹、兩母子?」陳惜姿是同情學生報的,但她的分析卻完全正確──性解放的邏輯有一種不斷擴充的趨勢,是難以在那一點上叫停的:「大學教人批判思維,就是要挑戰一切慣常的信念。若你說,這個範圍內的,你可以批判,但那個圈裏的東西,你碰都不可碰。那誰來定這個分類?這種分類本身又是否可以被批判?」(〈請不要問〉,《明報》,2007年5月21日。)我們不是叫人不可以問,只是叫人把「批判思維」也應用在性解放思想和「兩廂情願就乜都得」的原則而已。
這次較令人安慰的是,從各方的劇烈反應看到,社會大眾還未完全接受「兩廂情願就乜都得」,還有道德底線,但一些極端自由主義知識分子已以十足的火力狂轟香港社會餘下的性道德,顯示他們並無底線。為性革命積極推波助瀾的「知識分子」包括吳敏倫醫生(港大醫學院、性博士)、何式凝(香港大學社工系)、何國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邵家臻(浸大社工系博士生)、自由主義者(如馬家輝、梁文道、毛孟靜,如陶傑就以抨擊「盲光社」為己任)、文化研究、性別研究學者(如黃慧貞、陳順馨)等等,他們也有與台灣知識分子結盟的趨勢。他們暫時還未是社會主流,但卻是年輕人的「意見領袖」,不少新一代(特別是大學生)都以他們馬首是瞻,看來香港社會將面對深重的道德危機。
今次學生報事件清楚把不同人的取向呈現,以下不同組別可能有不同入手點,但都殊途同歸,傾向支持性解放運動(但程度不一):社會民主連線、議員梁國雄、陳偉業等都支持同運,這次也撐學生。「前線」基督徒組織,如基督徒學會。人權組織,如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香港人權監察。
價值的爭持
以上的分析決不是陰謀論,因為我們所根據的資料並不是甚麼內幕消息,而是他們公開的言論和活動,大家只要考查一下就知道所言非虛。其實學生報的聲明也明言要「衝破禁忌 重建道德」,還要說得更明白嗎?當然,多元社會容許人們有自由相信和運用自己資源提倡性解放,只要過程中顧及其他人的權利和社會整體利益,這是民主社會的基本原則。所以,他們用盡各樣方法改造社會,影響下一代,卻不容許別人回應和批評,說得過去嗎?難道所有人都可參與香港社會的塑造(如投訴),就是教徒和保守派不可以?這豈不是赤裸裸的歧視?
我們不希望持這些不同文化價值觀的角力演變成「文化戰爭」,但爭持的局面已初步形成,我們只深切盼望大家以理性討論,遵守民主社會規則為大前提,停止惡性的謾罵。
播道會港福堂、香港性文化學會 合辦
「情色、自由、底線
──從中大學生報事件看性革命對青少年及社會的衝擊」講座
講員:吳宗文牧師(播道會港福堂主任牧師)
講員:關啟文博士(香港浸會大學宗哲系副教授/香港性文化學會主席)
講員:秦民德先生(中大校友、北京大學法學碩士〈國際法研究所〉)
日期:6月3日(星期日)
時間:下午二時三十分至四時三十分
地點:播道會港福堂(香港金鐘夏愨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樓1號室)
近日《中大學生報》事件引起廣泛社會關注,看來激進的性解放思想價值已完全佔據了一些大學生的思想,致令他們堅拒認錯,亦不作任何的讓步。學生報的出版委員會甘願當性革命的先鋒,當受社會批評時,他們後面也立刻湧現多股支持力量(甚或包括台灣的性解放勢力)。今次事件令我們真切看到性革命對我們下一代的荼毒,到底性革命的背後思想是什麼?它本身有什麼目標?本地推動性革命的勢力如何?香港教會又可以如何面對這樣的衝擊呢?這個講座相信會令你認識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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