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未婚女性 應享有生育福利【2010/08/23 蘋果日報】

「去年開始,成年的年輕女子未婚懷孕案例有增多的趨勢。」提供未婚懷孕安置服務的善牧基金會社工林美玲說。她指出,這些人的自主性比未成年少女高,但往往還沒做好結婚的準備;懷孕後,既缺乏政府社會福利制度的補助,也多數得不到原生家庭的認同,經濟條件也不足,是亟需政府重視的一個族群。不得已選擇小孩出養

21 歲的惠美就是一個案例。她出身單親家庭,高職畢業就沒再升學。2年前認識男朋友,交往1年後,她發現男友竟是有婦之夫,黯然決定分手。不料,分手後發現懷孕,她想生下孩子自己帶,但又擔心孩子將來在單親家庭長大,會像她一樣缺乏安全感、渴望父愛,她每月3萬元的收入,也不足以支付她和生養小孩的支出,生下孩子後,還是選擇出養。女權會常務理事簡舒培強調,社會對未婚懷孕的歧視太嚴重。「成年女性要不要懷孕生子,是她個人的選擇;未婚懷孕是社會現象、不是社會問題。」她強調,政府鼓勵懷孕生子的生育津貼、福利制度,也不應將未婚女子獨立出來,大眾尤應打破對於性與婚姻的觀念連結。記者章倩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