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垮褲被控/低俗vs.時尚 隨著時代變【2010/08/23 聯合報】

陶福媛

古今中外,「時尚獄」的案例層出不窮。早期台灣吹起嬉皮風,年輕人穿牛仔褲、男人蓄長髮,會被抓到警局「輔導」、「關切」;如今嘻哈小子穿垮褲,也因「妨害風化」成為勸導對象,看來時空變遷,唯一不變的是時尚裡潛藏的叛逆因子。

1930年代,當女人穿上第一次男人的褲子時,也曾被批評「不成體統」。1960年代嬉皮風起,連舞蹈家林懷民、法藍瓷總裁陳立恆也曾因蓄長髮被抓到警局剃髮懲戒。

時尚頑童高第耶 (Jean Paul Gaultier)當年他為瑪丹娜設計的尖錐胸罩馬甲裝時,也曾被衛道人士批評「傷風敗俗」,如今這批高第耶的作品已在台北美術館展出,成為時尚藝術的經典作品。

時尚與猥褻,往往只是一線之隔,如何認定,經常只是一念之間。今日看來品味不佳的服裝,也許明日可能是最前衛的流行時尚;也有人說鬆垮褲襠比較通風衛生,至於主流社會將來能不能接納,誰也說不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