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憲法法院:同性婚姻課徵高額遺產稅 違憲【2010/08/19 中央廣播電台】

張子清

德國政府19日針對同性婚姻課徵的遺產稅比異性婚姻來得高一事,認定不公平,必須加以修正。而且德國聯邦憲法法院19日也裁定「因性別而課徵不同稅額的遺產稅,違反憲法規定」,下令政府必須在2010年年底以前,修正相關稅制法。

德國司法部長施納倫貝格爾(Sabine Leutheusser-Schnarrenberger)19日指出,不能針對同性婚姻而課徵不同稅額的遺產稅,是不公平對待,必須加以檢討改進。

因為第二次世界大戰納粹獨裁統治時期,迫害同性戀者的歷史教訓,現在的德國社會對同性戀者採取寬容的態度。像是德國外交部長威斯特威勒(Guido Westerwelle)、以及柏林市長克勞斯‧沃維萊特(Klaus Wowereit)等政府官員都坦承自己是同性戀者,甚至在出國訪問時,也會帶著自己的同性愛人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