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齡歧視【2010/08/06 自由時報】

◎魏而立(公務員)

近日經媒體報導蔣友柏接受專訪時,語出驚人地表示,他不錄用三十歲以下的年輕人,此話一出實在讓人不能苟同。

時下年輕人多無顯赫家世,沒有堆積如山的家產,更沒有做多任總統的長輩,大學、研究所畢業後便面臨畢業等於失業的危機,而這群年輕人雖然擁有年輕的本錢、創新的想法、勇於嘗試的精神與那股無後顧之憂的衝勁,然而在如今百業蕭條、經濟不景氣的就業市場,即使想找份工作,也不一定有企業肯用人,投履歷表就像射紙飛機一樣,一去就沒消息,很少新鮮人沒有就業碰壁的經驗,這群年輕人在不得已的情況之下只好成為「啃老族」。

不知情的人還以為這群「啃老族」不願屈身就業,殊不知就是有某些企業老闆將他們貼上標籤,硬是一竿子打翻一船人,認定三十歲以下的人就等同不負責任的人,連個機會也不肯施捨,難道這不算是年齡歧視?而且這種差別待遇真的合乎平等原則嗎?縱使老闆有選擇員工的自由,但是年輕不是罪,又怎能如此輕率剝奪年輕人工作的機會呢?孔子曾說「三十而立」這句話,或許蔣先生正是效法孔子,踐行「三十而立」的精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