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確認同性戀婚姻合法【2010/08/05 中央社】
歷經長期爭議,舊金山聯邦法院今天裁決,去年11月加州選民投票通過的禁止同性戀婚姻法案違憲,同性戀婚姻應該受到憲法保障。
這項裁決一出,反對同性婚姻的團體已經表示,將向舊金山聯邦第九巡迴法庭提出上訴。
舊金山聯邦法院在長達136頁的裁決書中表示,同性婚姻權利應該獲得憲法保障,要求去年11月加州選民投票通過的第8法案,也就是禁止同性戀婚姻法案必須立即停止實施。
加州州長阿諾.史瓦辛格(ArnoldSchwarzenegger )也立即發表聲明,對這項裁決表示支持,認為這是對同性人權的一大肯定。
加州目前約有1萬8000對同性夫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