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言語性騷擾 當下制止【2010/08/04 蘋果日報】
自保之道
有些嘴賤的好色客,會在職場或公開場合「虧」異性說「裙子穿這麼短,不錯喔!」「是不是跟誰睡過,表現怎麼這麼好?」「胸部那麼大,害我都硬了。」類似的言語其實已踩到性騷擾的紅線,律師廖芳萱說,只要話中帶有性要求、性意味與性別歧視,使聽的人尊嚴受損、感到敵意或被冒犯等不舒服的感受,都可能構成性騷擾。
可罰十萬元
廖芳萱說,言語性騷擾的認定有幾項判別標準,除了言詞內容,還會包括被害人的主觀感受、當下有無立即抗拒的反應、現場客觀狀況等;若當下感覺被冒犯卻沒當場表現出來,事後也未跟他人提起,而是隔一陣才提出申訴或告訴,就可能難以構成。
常受理性騷擾案件的高市社會局家暴中心主任葉玉如建議,遇到言語性騷擾,第一時間就該制止對方,並可直接到派出所報案,由警方介入調查。
依《性騷擾防治法》規定,言語性騷擾可由各縣市政府主管機關罰款一到十萬元,例如,苗栗縣去年有四個上班族以「你胸部好大」等語調戲女同事,縣府性騷擾防治委員會調查後裁決將四人分別罰款一到三萬元。記者王吟芳
性騷擾申訴管道
˙婦幼保護專線:113
˙勞委會職場性騷擾申訴專線:(02)8590-2923
˙台北市性騷擾評議委員會申訴專線:0800-089-995
˙台中市政府社會處電話:(04)2227-2139
˙高雄市家暴暨性侵害防治中心:(07)5355-920
˙現代婦女基金會:(02)2391-7133
職場、校園性騷擾可向各縣市勞工局或學校輔導室投訴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