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主日學老師 性侵男童【2010/07/30 蘋果日報】
黃哲民╱台北報導
台北縣一名王姓男大學生在基督教會當兒童主日學老師,喜歡班上一名八歲男童,涉嫌從今年一月起,六次對男童口交或以手指插入男童肛門。男童以為「大哥哥在陪我玩」沒有反抗,直到家人察覺男童舉止怪異,才發現這起醜聞。王男昨被檢方依與幼男性交罪嫌起訴,可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
見童脫衣忍不住
檢方原懷疑王男(二十一歲)涉嫌利用主日學老師權勢逼男童就範。但就讀國小二年級的被害人說,不太懂大哥哥對他做什麼,所以沒拒絕也沒反抗。男童父親出庭態度冷靜,僅請檢方依法處理。王男當庭道歉,也供稱很喜歡男童,並與男童父親以七十萬元和解。記者昨致電王男所屬教會無人接聽。
起訴書指出,王男今年一月到被害男童家作客,見男童被家人叫去洗澡脫光衣物,頓時把持不住,徵得男童同意,對男童口交性侵得逞。之後王男故做熱心,邀男童到他住處玩電腦涉嫌再趁機口交。今年五月九日母親節,王男帶男童去三峽鎮台北大學打籃球,涉嫌在校內社科院男廁性侵男童得逞。
男童哥哥察覺異狀,問出內情告訴父親報案,社工獲悉介入輔導。王男坦承對男童口交或以手指插入男童肛門共六次,他出庭時頻說:「很抱歉!」王男沒有精神疾病,檢方也沒追問他的性向,昨將他起訴。檢方考量王男一念之差犯錯,且與男童家屬和解,建請法院給予適度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