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工作除罪 下月辦公聽會【2010/07/23 蘋果日報】
年底前規劃配套 婦團批內政部外行
【王家俊╱台北報導】
內政部八月二日、三十一日將破天荒邀公、私娼與婦女團體、居民代表等舉辦兩場百人公聽會,討論性工作除罪除罰化議題,並在年底前規劃配套,送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由於內政部採開放討論,婦女團體昨批評內政部外行,「沒有腹案,只懂形式民主,甚至不清楚現況,搞不清私娼分布地圖!」
專區規劃有三選項
大法官去年十一月六日解釋,《社會秩序維護法》罰娼不罰嫖條文違反《憲法》平等原則,明年十一月六日將失效。內政部次長簡太郎當時指內政部已朝性工作「除罪化、除罰化」方向研究,盡速完成修法。而早在去年六月,劉兆玄擔任行政院長時也曾指示必須規劃性工作者除罪化,但內政部如今才廣徵民意,舉辦公聽會。
根據內政部規劃的討論方向,性工作專區有三選項:一、是否劃設禁止區域,例如學校文教區及住宅區是禁止區;二、僅限於商業區內性交易;三、設性工作專區,區內合法,區外禁止。至於性交易工作型態,分為三種:單一場所個體戶、業者公司化經營、性工作者成立合作社。內政部長江宜樺昨說,內政部扮演溝通平台,是否設性工作專區,或開放類似香港「一樓一鳳」,採個體戶或公司化、訂定專法管理等,立場完全開放。
對於內政部要舉行公聽會,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執行長鍾君竺昨說,要討論可以,不能一片空白,「警政署了解私娼分布地圖嗎?全台有多少流鶯?是否都在商業區?」扁政府辦過公民會議,決議性工作者、消費者與仲介的第三者都不罰,涉及公共利益及治安或人口販運等另提配套,「這兩年政府在做什麼?」
「應廣邀私娼對話」
台灣女人連線祕書長蔡宛芬建議應學習瑞典,不罰娼,嚴格規範仲介第三者、業者,對嫖客處行政罰,要他們學習為社會成本付出代價,「現在還在發文討論是否成立性工作專區,令人無奈,莫名奇妙,不了解狀況!」
台灣性別人權協會祕書長王蘋說,為確保性工作者不被剝削,政府應廣邀私娼,舉辦社區化公民對話,例如選擇台北市萬華區、歸綏街一帶與性產業共生關係密切的地方,「有誠意、空間解決問題,才有意義,不要用想像規劃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