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性交易防制將採多元處遇【2010/07/22 聯合報】
李順德/即時報導
為符合人權,「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將修正,現行未成年兒少因涉性交易被查獲,僅有送緊急安置處所一種處遇,未來將朝「多元處遇」方向處理,可經社工評估,由父母帶回教養為優先,其次才送安置,或送其他扶助機構處遇。
行政院會二十二日將通過「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修正草案,大幅修正上述規定。
另一項修正規定是「網路釣魚」。在網路上散播以「人」為性交易的訊息,經檢警查獲起訴,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未來修正為「網路上散播與未成年兒少性交易」,才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給與檢察官緩起訴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