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生洗澡摸鳥 被逼表演打手槍【2010/07/04 蘋果日報】
【林錫淵╱高雄報導】
高雄縣一所國中一名二年級男學生,見同班同學在浴室撫摸下體,竟持木棍夥同另名同學,強逼對方自慰直到射精,讓他們觀賞,事後老師察覺認為事態嚴重,通報性侵害防治中心,高縣警方依妨害性自主罪將兩名學生函送少年法庭審理。怕被打只好就範
這起校園性侵案件發生於去年10月上旬,一名國二男學生(14歲)在學校宿舍浴室要洗澡時,撞見同班男同學在浴室把玩性器官,加害者隨即回房間拿出一把棍子,並偕同另名同學回到浴室,逼迫被害人打手槍表演給他們看,被害人怕被毆打只好照做。
事發一周後,老師發現加害者在班上欺負多名同學,經逐一清查,才發現被害男同學遭遇,立刻將全案通報社會處及教育處,也告知被害人家長,高縣警方介入調查,加害者向警方供稱是出於好玩才叫被害人自慰,另名在場觀看的同學則否認參與。
高縣警局婦幼隊長陳釧仁表示,逼同學手淫觸犯妨害性自主罪。高縣教育處說,此案經調查後,學校已依法將2名加害同學交由警方移送法辦,受害學生已安排心理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