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生畸戀 女自殘 男求刑1年半【2010/06/30 中國時報】

洪璧珍/彰化報導

一名任教私立中學的男老師,與同校國二女學生發生性關係,並發展為男女朋友,不料女學生升上高二後,男老師限制她與同校男同學交談,致女學生承受莫大精神壓力而自殘,去年底被母親發現手腕有割傷而查出上情、提出告訴。檢察官昨日偵結,將男老師依妨害性自主起訴,並求刑一年六個月。

檢察官在起訴書中指出,卅二歲的男老師是女學生國二、國三的理化老師,也是國三時的家教老師。

九十六年國慶日當天,兩人第一次發生性關係,當時女學生尚未滿十六歲;之後兩人經常利用接送時,或前往大學圖書館念書的機會,在男老師的車上或前往汽車旅館,多次發生性關係。

女學生對自己與老師上床相當恐懼,筆記寫著:「就像小羊被大野狼吃掉一樣!…」,又說「不想…一直這樣!」

女學生升上高中後,去年九月間,同意與男老師交往成為男女朋友,但男老師卻不准她與同校男學生交談,限制她交友,兩人經常為此爭執,女學生因此承受莫大精神壓力,出現割腕、想跳崖等自殘行為。

去年底,女學生母親發現她手腕有傷,經過追問,女學生才說出原委,她母親隨即撥打一一三專線報案。

檢方偵辦時,男老師雖坦承與女學生發生性關係,但辯稱是在女學生十六歲之後;檢察官認為男老師未善盡保護、教育學生之責,還做出這種事,甚至限制女學生交友而讓她產生莫大的精神壓力,出現自殘行為,犯後還不積極彌補反飾詞卸責,因而求刑一年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