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同志 還在爭取同居權【2010/06/29 聯合報】

梁玉芳/台北報導

由婦女團體及同志、人權團體組成的「伴侶權益促進聯盟」召集人簡至潔表示,世界上出現國家領袖級的女同志婚姻,當然是同志人權運動的重要里程碑;但台灣同志還在爭取合法結婚權、同居伴侶權階段,「同志」仍須努力。

「伴侶權益促進聯盟」推動「同居伴侶法」、以同志合法婚姻權利為首要目標。簡至潔表示,同居伴侶法也適用同居的異性戀人,享有準同夫妻的權利義務。

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教授何春蕤表示,冰島女總理是對抗主流婚姻觀念的高度象徵性行動;她認為,因為華人重視人際、家族的傳統,同志遭受更多出櫃的困難、偽裝成婚、傳宗接代的壓力,爭取合法結婚權在華人社會中有了不同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