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6旬老翁性侵男童 重判25年【2010/06/26 中央社】

波特蘭25日專電

波特蘭地區1名68歲老翁被控2年前在YMCA活動中心更衣室性侵1名年僅9歲的男童,今天法官重判坐牢25年,禁止假釋。

這起男童性侵案發生於2008年11月,被控在YMCA活動中心更衣室對當時年僅9歲的男童性侵的老翁芮利(Philip Riley),事發後雖然被捕,但以2萬5000美元交保獲釋後竟然潛逃出境。

芮利在2009年10月被美國聯邦政府發布通緝令,在「美國頭號通緝犯」(America’s Most Wanted)節目播出呼籲民眾共同協助警方追緝,果然在熱心觀眾提供多項有力線索之下,在巴拿馬被捕,且於今年2月引渡返回美國。

在巴拿馬期間,芮利不但改名換姓,也染髮改變外觀。

被檢方以3項1級性攻擊重罪、1項1級雞姦重罪起訴的芮利,被俄勒岡州華盛頓郡(Washington County)巡迴法院法官耶南德茲(Marco A. Hernandez)判處25年有期徒刑,禁止假釋。

如果服完刑期,出獄時他將已高齡93。

法官並裁定,從現在起芮利要終身登記為「性罪犯」(sex offender),一輩子接受監控、接受HIV篩檢以及提供DNA樣本給檢警存檔。

同時,芮利還要賠償俄勒岡州政府2531美元的引渡費、2228美元的證人費、2976美元的法定辯護律師費以及365美元的刑事犯罪受害者賠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