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騷手弄汁」 檳榔攤名比鹹濕【2010/06/14 聯合報】
楊德宜、葉英豪、呂開瑞、吳佩玲/桃園縣報導
不少檳榔攤為吸引顧客,取名比鹹濕,但也有檳榔攤另闢奇徑,如與謝長廷諧音的「謝常停」檳榔攤,一度聲名大噪。本報資料照片/記者葉英豪攝影
檳榔攤賣檳榔,為吸引客人上門,除了檳榔西施打扮火辣,店名也要香艷,「騷手弄汁」、「紅鷹唇」、「小濕妹」、「橘起來」都用上,吹起鹹濕風。
檳榔攤店名無奇不有,桃園縣平鎮市兩家檳榔攤高掛「橘起來」店招;還有一家「咬」檳榔攤,「口」和「交」兩字隔著距離;老闆說「隨便客人怎麼念」。
網友「幽皇」在聊天室說看過「紅鷹唇檳榔」,諧音像女性生殖器;網友「Shine」在部落格說,曾在中潭公路看過「褲濕啦」檳榔攤,埔里鎮上有「徠摩卡」檳榔攤,叫客人「來摸我的腳」。
網友在省道看過「檳榔叫出來」,網友「瘋狂啞鈴」在台南省道看過「小濕妹」檳榔攤,網友「ysj」在台中看過「騷手弄汁」。
桃園市中山路檳榔攤店名「檳榔叫出來」,引人遐想;中壢市環中東路「到底」、「帥爸」、「啵兒棒」檳榔攤一家接一家。
常吃檳榔的江先生說,吃檳榔首重口味,「真正要吃的,不會找年輕小姐,她們手藝差」。楊梅鎮幼獅交流道附近檳榔攤陳老闆說,「生意要好,口味要做出來,不是只靠小姐漂亮」。
桃園縣政府管理檳榔攤,要求檳榔西施不得露胸、露臀,未將「名稱不雅」列入管理。副縣長郭蔡文表示,招牌過於鹹濕或引人遐想,有礙市容觀瞻,也會教壞小孩,如有民眾反映,縣府會依社維法取締。
桃園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廖江憲指出,公然猥褻罪要以達到引起性慾的程度才構成,如露點、露毛,檳榔攤煽情看板或挑逗性文字,還無法達到引起性慾程度,難以構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