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婦疑愛滋帶病者 溺殺男嬰被捕【2007/05/13 柬埔寨星洲日報】

(金邊訊)

一名少婦週六被控上法庭,罪名是預謀將其一歲大男嬰扔進河裡。

柴楨省南區警長巴茶透露,該名少婦為索沙恩,20歲,自稱是愛滋病帶,並且已經將病毒傳染給她的兒子。

「索沙恩說,她把兒子拋進河裡是因為沒有能力養育兒子,以及給他治病。不過,她並沒有任何醫生診斷書證明她及兒子的病情。」

有關當局是在河上發現該嬰屍的兩天後將她逮捕。

柴楨省法院的一名檢察官高速迪說,他正式起訴索沙恩預謀謀殺罪。如果罪名成立,最高刑罰是20年監禁。

索沙恩現已被拘留等待上庭。根據柬埔寨法律此案必須在六個月之內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