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取消「豁免權」【2007/05/16 中國時報】

顏玉龍/特稿

國內感染愛滋病累積人數逐年增加,「性行為」原本是主要感染途徑,兩年前已被共用針頭吸食毒品所取代;由於煙毒犯多半與竊盜及搶奪案畫上等號,愛滋毒蟲羈押率若不提高,改善治安恐難見成效。

北縣警方去年起強力掃蕩毒品人口,加上法務部重視地檢署羈押率,檢察官多配合聲押或將毒犯送至戒治,間接減少竊盜、搶奪案的發生數,讓高居暴力犯罪首位的搶奪案,拱手讓給了「強制性交」案。

同樣是犯下竊盜、搶奪案的愛滋毒蟲,卻因罹患愛滋病,而在司法上得到「豁免權」,形成早上被警方逮捕,下午便大搖大擺走出法院,讓羈押率相較於未罹患愛滋病毒蟲,明顯低了許多。在來日不多、病痛折磨及司法「優惠」等因素下,愛滋搶匪更為兇悍、囂張,也讓民眾曝露在易受感染的環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