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猥褻文章 女大生罰萬元 【2009/04/03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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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猥褻文章 女大生罰萬元
【聯合報╱記者羅建旺/宜蘭報導】

2009.04.03 02:35 am

宜蘭縣一名女大學生在自己部落格上,轉貼色情網站流傳甚廣的一篇猥褻文章,被台東警方網路巡邏查獲送辦,法官判處罰金1萬元,緩刑2年期間,要去義務勞動50個小時。

「女性轉貼色情文章觸法,比較罕見。」宜蘭警方說,因網路轉貼色情文章或圖片、影片觸法的,多半是學生且男性居多,女學生少見,可能是好奇轉貼,提醒民眾小心不要觸法。事發後,女大學生的部落格及貼文都已在網路上消失了。

這名在外縣市科技大學就讀的大學三年級陳姓女學生,去年3月11日深夜11時15分,在學校宿舍裡用自己帳號,在網路上的部落格張貼一篇長約8千字、名為「女友淫亂的一夜」的文章,內容描述多男與一女的性交。

台東縣警察局在網路巡邏時發現,瀏覽全文發現,內容猥褻,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妨害風化,觸犯散布猥褻文字罪,函送送辦。

宜蘭地檢署檢察官在偵辦時,陳女否認,但依據帳號、電腦網路位址等追查,確認無誤,起訴陳女。

全案在宜蘭地方法院審理時,陳女坦承因覺得好玩轉貼,沒想到觸法,深表悔意。法官最後依妨害風化,將陳女判處1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1千元折算一日,緩刑2年。

【2009/04/03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