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行業營業稅大降 業者歡迎 【2009/03/27 中時電子報】

國內酒家、夜總會等特種飲食業營業稅將要大幅調降!行政院賦改會下周二研商營業稅研究期末報告,現行夜總會、有娛樂節目餐飲店高達一五%的營業稅率,及酒家、茶室、咖啡廳、酒吧等廿五%的營業稅率,將大幅調降為五%或一%,可望嘉惠一千餘家。

財政部官員強調,目前賦改會對大幅調降特種飲食業營業稅率案已有共識,卅一日可望順利決議過關,送交行政院院會、立法院審議後,最快明年實施。對於這項政策,酒店等特種飲食業者大表歡迎。

回歸五%課徵 最快明年實施

現行特種飲食業適用營業稅一五%或二五%高稅率,當初立法意旨主要考量經營性質特殊及寓禁於徵。

財政部官員說,由於特種飲食業出入人員複雜,營業時間多在深夜,國稅局派駐查定課徵不易。加上消費者索取高稅率發票意願不高,導致漏開統一發票嚴重,因此國稅局建議回歸一般營業稅率五%課徵,以鼓勵消費者索取發票。

娛樂節目餐飲 已非奢侈消費

工商界代表也質疑,僅對女性陪侍的特種飲食業課徵高稅率,卻不及於男性陪侍(牛郎),明顯有失公平,且有認定上困擾,要求檢討。

財政部委託台大教授林世銘提出的研究報告指出,國外對特種飲食業並無課稅,如韓國、日本等,只對賭博稅或菸酒稅等課徵特種消費稅。此外,民眾赴娛樂節目餐飲店消費已難說是奢侈性消費,若要對聲色場所達到寓禁於徵目的,建議改由內政部管理。

全年約億餘元 僅占萬分之五

據統計,九十六年全國特種飲食業營業稅一年稅收一.二億元,占全國一年營業稅收一四六一億元的萬分之五,稅收並不多。

大幅調降特種飲食業營業稅是否可能影響稅收,財政部官員強調,這項修正案是基於租稅合理性,並不是考量稅收。且預估降稅後,因消費者願意索取發票,稅收未必會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