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毒互推責任 2女同志判19年【2007/05/18 聯合報】
記者呂開瑞/桃園報導
女子鄧雅婷、陳玉敏因運毒被逮,桃園法院審理時,陳女自曝2人是同性戀,因愛得難分難捨,連運毒也不分離,但她只是陪「男友」鄧女出國散心,但鄧雅婷則堅稱陪陳女出國。兩名情侶為求脫罪,互推責任,但法官都不信,昨天重判2人各19年徒刑。桃園地院調查,鄧雅婷(20歲)和陳玉敏(21歲),1年多前在台北市一家PUB結識後,出雙入對,去年11月間,在夜店內結識綽號「王大哥」,王以每人15萬元價碼,誘惑兩人到柬埔寨「幫他帶回一包忘了帶的行李」。
鄧、陳2女因缺錢花用,隨後以觀光名義跟旅行團到柬埔寨,取得當地人交付的行李後,於去年11月間返台,在桃園機場被查獲行李內有635顆陳皮梅包裝紙包覆的2公斤多海洛因,2人被捕遭羈押至今。
法官認為,2人在柬埔寨曾檢視行李,發現箱內裝的都是陳皮梅,而「王大哥」願意花30萬元請2人帶一大包陳皮梅回台,相當不合理,且2人還在飯店分裝陳皮梅,並藏在行李箱內,顯然知道是要運毒,因此未採信2人的說詞,各判處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