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心煩?到公園找男人 女教官中獎產子 【2009/02/05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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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時心煩?到公園找男人 女教官中獎產子
【聯合報╱記者何祥裕/台北縣報導】
2009.02.05 02:38 am
台北市一名高中女教官前年產子,丈夫認為許久未與妻子行房,哪來小孩?驗DNA發現自己真的戴了綠帽,一狀告上法院;女教官卻供稱因一時心煩,到公園隨便找男人性交才懷孕。板橋地院判決女教官要賠丈夫六十萬元。
女教官「一時心煩就到公園隨便找個男人懷孕」的說法,令法院人員聽得瞠目結舌,不禁懷疑女教官是否另有隱情,因而說了個「隨便」的理由。本案刑事部分在檢方偵查時,檢察官也曾詢問女教官懷孕的細節,但她不願回答,而且激動地當庭大哭。
法院調查,女教官在九十六年八月產下一子,但她丈夫卻沒有絲毫喜悅之情。因女教官的丈夫推算受孕時間,確認那段時間兩人沒有行房,便找機會先後帶孩子到醫院及調查局做親子鑑定,都驗出與他沒有父子關係。他先向法院提起否認子女之訴獲勝,再控告妻子通姦及索賠。
檢方訊問女教官究竟與何人通姦,女教官說,她不是搞外遇,而是在九十五年十一月某日,因為心情不好,到住處附近的公園,隨便找個男人到廁所做愛才懷孕。
雖然女教官的說法令人難以置信,但因她堅持這個說法,檢察官也無可奈何。檢方將她起訴後,法院判她兩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女教官丈夫同時向法院請求損害賠償,要求妻子賠償兩百萬元。女教官以狀紙表達自己當時是「無心之過」,而且事發後她不止一次向丈夫道歉、協調,但丈夫卻要求天價賠償,她根本無力負擔。
【2009/02/05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