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陪母睡拒行房 妻求償百萬 【2009/02/02 自由時報】

〔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竹科新貴丁某和陳姓妻子結婚兩年,不但拒絕和妻子行房,又和母親睡在一起,其妻忍無可忍訴請離婚獲准,後又認為其兩年的青春白白虛度,前往台中市東區區公所申請調解,要求前夫給付10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

陳女為國小老師,兩人經由友人介紹認識,交往時從未發生親密關係,甚至連手都不曾牽過,陳女原本以為他是謙謙君子,還暗中高興不已,不久兩人即步入禮堂完成婚禮。

婚後,陳女覺得丈夫相當奇怪,不但不曾與她行敦倫之禮,更不願撫摸她,陳女希望婚後能生下小孩,主動要求丈夫行房,沒想到丁某竟然穿著兩件內褲,在妻子的身上摩擦後射精,然後再進浴室沖洗半個鐘頭以上,還表示性行為是件「骯髒」的事情。

結婚兩年後,陳女以「不堪同居之虐待」為由訴請離婚,法官在去年12月底判准。目前陳女已從新竹回到台中定居,認為自己年齡已超過35歲,因此到台中市東區區公所申請調解,要求前夫給付10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以補償她兩年虛耗的青春歲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