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新法上路 罰嫖不罰娼 【2009-01-02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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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威新法上路 罰嫖不罰娼

* 2009-01-02
* 中國時報
* 【鍾玉玨/綜合一日外電報導】

 北歐國家挪威性固然開放,不過對於人權也相當重視,而為了杜絕人口買賣、打擊色情行業,一日正式上路的新法將「罰嫖不罰娼」。買春者被逮獲,將處以高額罰鍰或六個月徒刑;若嫖妓對象是雛妓,刑期最高為三年。

 挪威當局表示,新法的立意在於杜絕色情觀光與阻街女郎。副司法部長亞斯韓森說:「性交易之所以無法令人認同,因為它涉及人口走私與強迫賣淫。」

 其實瑞典、芬蘭等其他北歐國家早已有類似立法,瑞典係從一九九九年禁止買春,挪威雖然只是跟進,但做法更為激進,不僅允許警方使用監聽設備蒐證,就連國民在海外「性解放」也屬非法行為。至於罰金則依嫖客的年收入按比例受罰,除了荷包失血,有些還得忍受最多半年的苦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