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交罰寫悔過書 諷警「辦小案」 【2008-12-31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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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交罰寫悔過書 諷警「辦小案」
2008年12月31日蘋果日報
【楊永盛╱苗栗報導】苗栗縣一男子在網路張貼援交訊息,被移送法辦,檢察官要他在網路上貼七篇悔過書和捐善款一萬元,換緩起訴處分,未料男子同意後,竟在悔過書上暗諷「警察、法官辦小案」、「檢察官可能會污了捐款」等內容,檢察官看了認為他根本沒悔意,撤銷緩起訴,將另行處分,並痛斥:「沒見過這麼白目的被告!」
這名因小失大的男子邱鉦斌(二十五歲、苗栗人),若被檢方依觸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起訴,將面臨五年以下徒刑或一百萬元以下罰金處分。
檢怒撤緩起訴處分
邱男於今年五月初,在「○八○苗栗人聊天室」,涉張貼「金錢援助你」援交訊息,被網路警察查獲,依觸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法辦。檢察官見他沒前科,願予自新機會,九月間偵結時給予緩起訴處分,條件是邱男收到處分書一個月內,須在張貼援交訊息的網站上,連貼七篇六百字悔過書,並繳交萬元罰金給苗栗縣觀護志工協進會,他也同意。
未料邱男寫的悔過書內容卻是「警察很閒啊!每天在UT(網站名)聊天釣魚賺業績,也不要怪這些無能警察,因為警察沒辦法抓詐騙、援交集團」、「法官也差不多,大案件不敢辦」、「社會公益團體這麼多,一定要捐到苗栗觀護志工協進會?這個單位地址更(跟)地檢署同一處,可想額(而)知,錢會不會進入某些人口袋就不知道了?」因而遭檢察官撤銷緩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