彎道情人廣告恐有不良示範 NCC發函改進 【2008/12/17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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彎道情人廣告恐有不良示範 NCC發函改進
【中央社╱台北17日電】
2008.12.17 10:38 pm
電視台最近播出的機車廣告「彎道情人」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發函改進。廣告公司表示遺憾,強調廣告創意備受網友肯定,且廣告中也有「廣告效果,請勿模仿」警語。
NCC今天召開例行委員會議,對於某機車品牌的「彎道情人」電視廣告,委員參採先前多數諮詢委員的意見表示,尊重廣告創意表達自由,但恐對兒童與青少年有不好示範,建議警語字體加大,且最好依廣播電視法和衛星廣播電視法規定,在兒童少年較少收看的時段,如晚間9時到隔天清晨6時播送。
NCC發言人李大嵩會後表示,委員認為廣告中人物把皮包丟到橋下、闖越柵欄等情節過於危險,恐怕會讓青少年仿效,決議發函通知華視等17家頻道改善。
製作這支廣告影片的智威湯遜廣告公司聞訊後表示遺憾。智威湯遜表示,拍攝過程相當注意交通安全規則,例如影片中的騎士遵守兩段式左轉;至於丟擲包包是戲劇效果,整體而言,網友認為相當有創意。
智威湯遜表示,廣告也有警語「廣告效果,請勿模仿」,並相信消費者自有判斷力。
除「彎道情人」廣告,NCC同時表示,民視無線台節目「娘家」為特定醬油品牌宣傳,決議處罰新台幣42萬元。Channel [V]節目安排未成年少女穿著比基尼泳裝進行選秀比賽,有妨害兒少身心健康及物化女性嫌疑,決議處以警告。
此外,台灣藝術台「富貴吉祥」、蓬萊綜合台和世界衛星電視台「乾坤轉運盤,台灣囝仔仙」、世衛台「轉命運」節目,因為涉及算命、風水或其他類似的超自然方式,容易導致觀眾迷信,及涉嫌利用迷信斂財,罰款新台幣30到60萬元。
【2008/12/17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