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榔妹露「點」 黑鴉鴉一片【2007/03/24 聯合報】

檳榔妹露「點」 黑鴉鴉一片【2007/03/24 聯合報】
【聯合報/記者彭淵燦/竹北報導】

pubes.gif檳榔西施在丁字褲中間縫上一小塊黑布,製造「露毛」效果。照片/竹北分局提供

新竹縣湖口鄉林姓檳榔西施昨天下午穿著內衣和丁字褲賣檳榔,丁字褲中間縫上一小塊黑布,造成視覺上「露毛」效果。

引起議論的是,沿線近20家檳榔攤,西施都很火辣,警方單挑這1家下手,而且一連3天登門,業者質疑警方執法的公平性。

警方原本要依妨害風化罪嫌將林姓檳榔西施移送法辦,向檢察官請示後,認為檳榔西施只是穿著暴露,還不構成妨害風化,改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理。

新竹縣警局竹北分局員警昨天下午4時,到湖口台一線路段1家檳榔攤取締,當時林姓檳榔西施 (24歲)穿著內衣和丁字褲,丁字褲前方正中間又縫上一塊小黑布,然後再套上一層薄紗,遠看會讓人以為是「露毛」。

員警以她「露毛」為由帶回偵辦,林姓檳榔西施的同事到分局關切,她們對警方的「厚愛」顯得很無奈,並表示「我們不敢多說」、「警察很兇呢」。

林姓檳榔西施說,她根本沒有露毛,只是視覺效果,不知道為何被帶回警分局,實在很冤枉。

她妹妹說,兩人都在這家檳榔攤上班,「我們是憑勞力賺錢,警察為什麼要這樣?」而且沿線有相當多家檳榔攤,西施穿著都很火辣,為何只鎖定她們?更何況當時她姊姊並未「露毛」。

警局行政課長周國強說,檳榔西施原則上應三點不露,如果露毛就依妨害化罪嫌移送,若是穿丁字褲、胸罩式,也可以用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這家檳榔攤因為過於招搖,前幾天還傳出有露毛情形,警方當然比較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