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差控制印尼撈女 日送信夜送性 【2008/09/20 自由時報】
兼差當馬伕 限時專送
〔記者陳界良、傅潮標/苗栗報導〕郵差兼差當馬伕?苗栗縣警局刑警大隊破獲控制印尼女子賣淫集團,其中主嫌吳振宏是中華郵政的外包員工,利用熟悉鄉鎮地形之便,「限時專送」6名印尼女子到KTV等處坐檯、性交易。
吳嫌落網時 正在送信
刑警大隊日前獲報,有數名逃逸女外勞被禁錮在苗栗縣頭屋鄉山區,18日前往吳振宏頭屋鄉住處、造橋鄉宿舍等處搜索,果然發現6名女印尼外勞,警方將50歲的洪明宗、44歲洪姓女子帶回偵訊,另一名嫌犯莊志遠在逃。警方逮捕37歲的吳嫌時,他還在送信。
警方調查,自今年5月起,吳嫌涉嫌到處招攬逃逸的印尼女外勞,藉自己擔任郵差,熟悉附近鄉鎮地形,將6名女外勞留置在頭屋鄉、造橋鄉的偏僻宿舍,以防女外勞逃跑與警方查緝。吳嫌並與莊嫌等人在後龍鎮及造橋鄉偏遠山區釣魚場旁屋舍,經營民宅式KTV,客人必須先電話聯絡,進入店內即拉下鐵門,客人叫車抵達,莊嫌還會支付車資。
警方調查,吳嫌利用白天送信空檔與下班後,開車載印尼女子前往KTV坐檯陪酒,每2小時收費1000元,吳嫌等人抽600元,印尼女子拿400元。
若客人要求性交易,則載往後龍鎮的汽車旅館,2小時收費3000元,過夜收4000元,性交易收入吳嫌與印尼女子對分。若每月營業15日計算,收入高達65萬元,才3個多月獲利即高達200萬元。
偵訊時,吳嫌供稱,擔任郵差每月收入僅3萬多元,不夠花用,有朋友在從事媒介外籍女子賣淫很好賺,才投入這一行。警方初步了解,吳嫌並未用毒品控制印尼女子,但涉嫌控制她們行動自由,訊後依妨害風化罪嫌移送法辦。
中華郵政獲悉 終止契約
中華郵政苗栗郵局經理朱玉榮說,吳振宏是承攬郵局投遞業務的外包員工,昨天郵局知悉吳涉案時,立即以電話聯絡他,請他停止投遞,將郵件載回,並終止承攬契約。依規定,承攬人員須檢附警察機關開立的無不良前科紀錄證明,今年4月郵件委外投遞招標時,吳就檢附縣警局的無不良前科紀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