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格業者有權關站?立委有異議【2007/05/23 中廣新聞網】

網路部落格大受歡迎,但使用者與提供空間的部落格平台業者的權利義務關係,始終存有灰色空間。今天有格主出面控訴雅虎部落格以格主刊登情色照片為由,無預警關閉部落格;對此,行政院消保會官員表示,雅虎應該給當事人說明機會,至於部落格內容是否觸法,也不應由業者片面認定。(程嘉文報導)

就讀台灣藝術大學的陳泰源對政治與性別人權有高度興趣,因此在雅虎提供的部落格平台架設了個人網站「華岡小天王」,但是網站卻被雅虎無預警直接關閉,經營兩年的網站內容也全部泡湯,經由詢問的結果,是因為「刊登成人圖片」被人檢舉。而雅虎根據與版主之間的定型契約,可以直接關站。立委黃偉哲批評,這種心態類似當年的警總:

對此,行政院消保會科長陳星宏說,本案中陳同學的權益的確受到侵害,而部落格內容如果有觸犯刑法與兒童少年福利法,也不應由雅虎單方面認定,應該要給版主說明的機會。至於雅虎的定型化契約,也必須考慮是否是站在平等互惠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