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為養小孩,下海賣淫 【2008/08/28 中時電子報】
廖姓婦人獨力養育三名孩子,因無一技之長,只好下海到飯店賣淫,前天遭警方查獲,廖婦苦苦央求不要裁定拘留,表示她寧願罰款,因為她要接送小孩上下課,處境令人同情。
警六分局西屯派出所前晚接獲線報,指在北區大雅路一家飯店內,經常有女子從事應召賣淫,立即派員前往查緝。警方先在飯店埋伏守候,莫約半小時後,警方發現有一名廖姓婦人(四十六歲)自旅館六○五號房間走出,警方上前攔查,廖婦神情緊張,無法說清楚同房男子姓名與關係。
警方讓兩人對質後再隔離訊問。陳姓男客與廖婦原先均否認性交易,堅稱雙方為男女朋友關係,經隔離詢問後,多處說詞難以吻合,廖婦無法圓謊,坦承與男客以一千五百元從事全套性交易。
廖婦表示,自己是單親媽媽,要獨力養育分別為十八、十三、十二歲的孩子,平日生活開銷很大,因經濟困難才不得已瞞著孩子,偷偷從事賣淫工作,她希望法官裁定罰金,不要拘留,因為小孩上下課還要她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