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騙年紀 熟女吃嫩草挨告 【2008/08/01 聯合報】

【聯合報╱記者許俊傑、游振昇/台中縣報導】

她,是卅一歲的上班族;他,是十五歲高一男生,年齡差了近一倍,兩人在網路上相識,並都謊稱是大學生,五月發生關係後譜出戀曲;暑假期間,女方思念白馬王子頻頻造訪,小男生父母怒而提告,姊弟戀情才曝光。

「太離譜了,年紀差一倍,還說喜歡我兒子,一定要告。」「小鴻(化名)」的父母在警局仍怒不可遏;「小鴻」在訊問中則一臉茫然,雖然初嘗戀愛,但在父母面前低頭不發一語,像是做錯事的小孩。

上班族的「貞(化名)」向小鴻父母求情,希望同意兩人來往。她說,兩人在網路上早就以公、婆互稱,小鴻溫柔體貼,讓她有戀愛的感覺,才會想交往,雖然兩人年齡有段距離,但她問過小鴻,小鴻說:「年齡不是問題。」

警方調查,小鴻八月才滿十六歲,四月間玩網路遊戲認識貞,兩人在遊戲中配對成夫妻,也無話不聊,彼此印象都不錯,但都沒有告知對方真實年齡,各自稱是大學生。

五月底,雙方約在大甲見面,初見面時,貞看小鴻就不太像大學生;但小鴻騙稱念大一,貞自稱念大三,還要小鴻叫她學姊。當天兩人越聊越親密,最後一起到附近一家汽車旅館發生關係。

警方表示,兩人發生關係後仍繼續交往,暑假以來女方時常打手機給男方,頻邀外出,小鴻的父母查覺有異,追問獲悉兒子與女大學生談戀愛,認為才高一不宜,要求兩人停止交往,小鴻才說出兩人已發生關係。

小鴻父母以兒子還未滿十六歲就非在室男,向警方報案指控女方違反性自主罪,並提供女方手機號碼,警方傳貞到案說明,雙方才知道年齡相差近一倍。

貞在警訊表示,幾年前曾交往過一名男友,但對方太大男子主義、不夠體貼,認識小鴻發現他很體貼,她是真心喜歡才會發生關係;因小鴻稱是大學生,她不知道小鴻還沒滿十六歲,絕對不是有意觸法。警方訊後將她依妨害性自主罪函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