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滋公公性侵媳婦 求刑15年 【2008/08/02 聯合報】
【聯合報╱記者饒磐安/台北縣報導】
台北縣一名六十歲男子三年前疑因吸毒感染愛滋病,家人並不知情;從去年底起他數度趁媳婦送飯時性侵她,檢方依妨害性自主及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條例等罪把他起訴,並具體求刑十五年。
板橋地檢署檢察官在起訴書指出,這名男子三年前因吸毒案入獄服刑,服刑期間被驗出感染愛滋病。去年底他服刑出獄,他的兒子和媳婦非常孝順,為他在台北縣租屋,媳婦每天送飯給他吃;他卻數度趁媳婦送飯時,性侵媳婦,媳婦擔心萬一丈夫知道此事,勢必家庭失和,因此一直不敢告訴丈夫。
今年二月,這名男子發高燒及咳血,就醫後被驗出患愛滋病,他的媳婦知道後非常害怕,擔心夫妻倆被傳染,才鼓起勇氣向丈夫揭露公公的獸行,她丈夫憤而控告自己的父親。所幸夫妻倆經篩檢尚未感染愛滋病毒,但醫師囑咐仍須追蹤。
性侵媳婦的男子後來不知去向,檢警查出他因犯竊盜案被羈押在南部某看守所內,提訊他調查事情經過,他承認性侵媳婦,但供稱不知道自己患愛滋病。
檢方除依妨害性自主及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條例等罪把他起訴,並認為他造成媳婦難以磨滅的創痛,向法院具體求處十五年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