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事務所 未接過同性戀委託 【2008-07-28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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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事務所 未接過同性戀委託
2008年07月28日蘋果日報

新興行業
許多情侶分手後為報復對方,將過去拍攝的私密照或性愛影片公開在網路,此舉不但兩敗俱傷,散布者恐吃上官司,坊間近兩年出現「分手事務所」,專門協助怨侶好聚好散,該事務所鄒姓負責人說,他們除了提供諮詢服務,也扮演傳訊人角色,協助民眾清楚告知對方分手的理由。

網貼性愛照常見手段
分手事務所負責人表示,他們處理過近兩千件的分手案件,發現將兩人性愛照或影片上傳網路,為現今常見的報復手段,若當事人不幸遇到,建議先找對方親友,告知此舉已觸法的嚴重性,並請其協助暗中刪除檔案,但不建議用電腦病毒刪檔,否則會變成當事人觸法。
鄒姓負責人指出,他曾接受黑道大哥的情婦委託分手,當時他先請一名地位較高的老大協調,之後再找大哥懇談,未料對方竟當場開槍,幸好老大即時到場才解決;他們目前尚未接到同性戀者的委託案,但可依對方性向進行妥適的處理,當面提分手三千元、當面取回物品五千元,而短期貼身保護每月要兩萬元等。
記者黃泊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