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敢說不 依法維護權益 【2008-07-28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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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敢說不 依法維護權益
2008年07月28日蘋果日報

專家看法
屏東發生一件丈夫邀好友與妻子炒飯、玩3P的性侵害案件,對此,勵馨基金會南區辦事處處長張乃千、高市婦女新知總幹事林秀怡都稱這是首次聽聞的罕見案例,質疑這是父權社會對婦女權益的宰制,造成受害婦人在案發時「無法勇敢、也不知如何說不。」

受害婦被夫視所有物
林秀怡說,此案受害婦人有如被丈夫視為所有物,大方的與友人分享性的滿足。這可能牽涉到加害的丈夫,長年在家中掌控經濟優勢、權力,婦人有時一開始會選擇默默忍受,在無法忍受時,才會循合法途徑解決。
張乃千表示,與其探討是否性行為偏差、變態問題;他更好奇事件過程中,受害婦人是否有權利說「不」的機會;甚至說了「不」,男方是否接受。
張乃千說,與較先進的性開放人士有所謂的換妻俱樂部等觀念相較,換妻行為有時可視為一種契約、默契,彼此較不會感覺受害;但只要有一方覺得不對勁、權益受影響,還是應該說「不」,甚至可依法來維護自身權益。記者陳宏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