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情鬧「雙胞」!3歲娃找親爹 搞不清誰播的種【2007/05/23 自由時報】

自由電子報 – 一夜情鬧「雙胞」!3歲娃找親爹 搞不清誰播的種

一夜情鬧「雙胞」!3歲娃找親爹 搞不清誰播的種【2007/05/23 自由時報】

〔編譯魏國金/綜合報導〕同卵雙胞胎雷蒙與李察(左圖由左到右,摘自網路).米勒一個是三歲女孩的親爹,一個是叔伯,問題是,哪一個是哪一個?

雙胞胎同天與該女上床

這對美國密蘇里州的雙胞胎表示,他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與同一名女子發生性行為,而根據女子亞當絲作證指出,她在同一天先後與這對兄弟做愛,之後她懷孕,「指明」孩子的爹是雷蒙,但雷蒙拒絕買單,要求做親子鑑定,就這樣把他的兄弟李察帶上法庭。

同卵雙子 基因組相同

親子鑑定在該案束手無策,因為與女孩的DNA比對顯示,兩人得出的親子關係機率值皆超過九十九.九%,也因「分不出高下」,兩人都拒付小孩的養育費。這樣的結果,除了彰顯DNA證據的限制,也導致長達三年的訴訟,米勒家庭的失和,以及小女孩恐怕永遠不知生父究竟是誰的事實。

「妳在西柯斯頓牛仔競技賽舉行時,與李察共眠嗎?」李察的律師帕克二○○三年詢問證人席上的亞當絲,她回以「是的」,完事後,她到雷蒙的家,午夜時分或翌日凌晨,兩人發生了性行為。

即使親子鑑定結果一樣、三人關係重疊,上訴法院法官柯普蘭仍將孩子判給雷蒙。不平的雷蒙說︰「我想上訴到最高法院,如果不能證明孩子是我的,他們就應撤案。」至於孩子的養育費,他說︰「州政府應該吃下它!」

孩子的媽則希望一切塵埃落定。她說︰「我們來來回回上法院,法官總是做出相同的判決,我們都倦了。」

對於判決的理由,柯普蘭認為,他不必單靠DNA鑑定,母親的證詞也很關鍵,而她堅信懷孕的時間就是與雷蒙共處的那天晚上,柯普蘭說︰「他(雷蒙)說,他不是很想(做愛),我無法想像他會不想,我認為就是那時,懷了寶寶。」

李察也有話說。他表示,自己絕不會是小孩的生父,「雷蒙就是那個幹下所有勾當的傢伙,告上法院的是他、不想付小孩養育費的也是他。」痛心的還有小女孩的祖母波依德︰「兩兄弟鬧翻,但我不能在我的孩子中做選擇。」

親子鑑定「分不出高下」

事實上,包括法官在內的所有人,都無法揭開女孩生父之謎。鑑識科學家蓋恩斯倫說︰「對於同卵雙胞胎,即使你排出他們整個基因組序列,仍然無從發現差異,他們就像複製人。」

他表示,這樣的狀況如果出現在刑案,同卵雙胞胎將因DNA無法指認出犯案人而雙雙脫罪,然而親子訴訟是不同的議題,對於教養費的爭論點,他提出的見解是︰「分成對半,他們兩人都玩過,所以也應一起付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