瞎指陰陽人害女驗私處 判賠 【2008/07/04 聯合報】
【聯合報╱記者熊迺祺/台北報導】
短髮微胖的台北市蔡姓女子,長期中性裝扮,熱心協助發生婚變的女性友人,竟遭友人的丈夫莊姓男子誣指是陰陽人,還告她和妻子通姦,害得蔡女由法醫勘驗私處,官司纏訟三年。
蔡姓女子在檢察官確認她是女兒身之後,決定打官司討回公道,先控告莊姓男子誣告,法院判決莊有期徒刑四個月、減為兩個月,緩刑三年確定;再提民事訴訟求償二百萬元精神撫慰金,法官審理後,最近判決莊姓男子應賠償廿萬元。
九十四年八月莊姓男子向士林地檢署指控蔡姓女子是陰陽人,趁他們夫妻感情不睦,誘拐他妻子出走,「兩人睡了好幾個月」,涉嫌通姦。
蔡女出庭,持女性身分證報到,但因名字較男性化,又留短髮、中性穿著,檢察官認為從外觀不易判斷性別,命法醫勘驗下體。蔡女躺在診療床,全身痙攣並夾緊雙腳,男法醫不便掰開她的雙腿,折騰老半天,只得建議到婦產科再驗。
檢方調查後,確認蔡女是女性,將全案處分不起訴。莊姓男子又聲請再議及交付審判,都遭駁回。
蔡女說,她被這件官司整整折騰了三年,因為莊姓男子誣告,導致她在偵查期間必須接受法醫勘驗私處,遭同事及友人異樣眼光,逼得她另覓工作,隱私與精神受到莫大創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