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願合法後 同志結婚開始退燒 【2008/06/16 中國時報】

鍾玉玨/紐約時報十五日報導

 美國麻薩諸塞州是第一個允許同志合法結婚的州,4年下來,走進婚姻殿堂的同性伴侶遭遇各有不同,有些幸福快樂、有些已簽字離異,有些夾在中間,稱不上快樂,也說不上痛苦。

 有些同性伴侶表示,結婚之後生活起了重大變化,有人認為婚前婚後生活沒啥兩樣。有些伴侶自認感情穩定,不須一紙婚姻證書背書。有些同志想結婚卻被身邊的律師與會計師力阻。也不乏一個想結但另一個退縮的同志佳偶。

 加州即將加入麻州行列,允許同志合法結婚,麻州同志的前車之鑑也許可以提供其他各州同志們參考。舉例而言,麻州允許同性合法結婚後,許多同志一窩蜂栽進婚姻漩渦,但鋒頭一過,結婚人數開始銳減,且逐年遞減。從2004年5月17日迄今,麻州共有1萬500對同志結婚,其中6121對係在前6個月登記結婚。2005年剩2060對結婚,2006年只有1442對套上婚戒,而2007年到8月為止,僅867對走入禮堂。

 支持同性婚姻的律師波諾托女士說,一開始的結婚熱可能是因為「需求被壓抑太久」,一旦開放,同志開始慢慢認清「婚姻不見得適合每個人」,導致熱潮退燒。

 根據人口普查,麻州三分之二同志婚姻是兩位女性伴侶的結合。以結婚年齡而言,異性婚當中有二分之一夫妻是在不到30歲時結婚,但同志的結婚年齡則較晚,三分之一「夫妻」40歲或40好幾才互許終身。

 律師透露,同志夫妻簽署婚前協議,分清財產歸屬的人數超過異性夫妻。

 婚姻生活則是如人飲水冷暖自知。44歲心理醫師文特和36歲美髮師波尼4年前在麻州結婚。文特說,兩人對於金錢觀、領養小孩等都有不同看法。文特說:「婚前婚後完全是兩回事。可惜沒人可做我們的榜樣。」

 不同於加州,麻州規定居住在該州的同志始能合法結婚,而麗莎.佛利斯特與安.魏樂只好遠從德州移居到麻州。佛利斯特女士說:「若無合法婚姻背書,我們很沒安全感。現在結了婚,老了生病就不怕沒人照顧,財產也可以移轉(不用扣稅)。」

 許多同志認為合法婚姻最大好處在於精神層面。62歲女同志琳達和67歲伴侶葛羅麗亞結婚後,心態完全改觀。她說:「感覺自己不用再遮遮掩掩,可以光明正大、名正言順走在街上。」

 同志婚姻得到州政府承認,同志可將配偶納入保險、州稅的扣繳金額也較高。不過同志婚姻尚未獲得聯邦政府承認,所以無法享有社會安全福利,也無法提高聯邦稅扣繳額。

 既然福利不多,許多同志因而不急著走入婚姻。布吉斯女士2004年挺著肚子和女友結婚,2006年因故離異,而目前小孩由對方撫養。現在她和另外一位女友同居。布吉斯女士說,除非聯邦法律承認同志婚姻,加上結婚的經濟效益顯著,讓人無法抗拒,否則不會再走入婚姻「墳墓」。

 不少同志基於經濟、文化、思想方面的理由拒絕婚姻。51歲女士蜜雪兒.史密斯與女伴蒂麗.賀姆斯同居了27年,兩人相知相惜,還生了2個小孩。她說:「我不需那一紙證明。」

 另一位女同志、執業律師考夫曼女士則認為,婚姻是「父系社會的產物」,讓人反胃。

 在麻州,同志夫妻漸被社會大眾接受,但走出麻州依舊會遭人另眼相待。艾德琳.沃克和女友希瑟在迪斯奈樂園園區旅館登記住房時,對方不客氣問她:「誰是希瑟?你妹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