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通過新婚姻法 女同性戀者可人工受孕 【2008/06/12 法新社】
(法新社奧斯陸十一日電)挪威國會今天通過一項新的婚姻法案,允許同性戀人結婚並可領養小孩,女同性戀者也可接受人工受孕。
經過一番激烈的辯論後,國會以八十四票對四十一票通過這項法案。
由三個政黨組成的中間偏左派執政聯盟和保守黨及自由黨兩個反對黨,大都支持這項立法;但基督教民主黨人和極右派的進步黨則投票反對。
根據挪威電視台TV2的報導,挪威因此成為全世界第六個賦予同性戀人和異性戀者相同結婚權利的國家。
法案中最受爭議部分是讓女同性戀者可以接受人工受孕,但捐精者身份必須公開,好讓孩子可以在滿十八歲後尋找生父。
在國會大廈外,許多反對立法者手持「父親是多餘的嗎?」、「國會無權改變自然法則」標語大聲抗議。
新法將取代一九九三年讓同性戀人有權公民聯姻的「伴侶法」。
醫護人員如果因個人信念不願意為女同性戀者實施人工受孕者,不受法令強制執行義務規範。
這項新法預定在今年底或明年初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