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逮援交妹 不上警局上了床 [2007/08/07]

記者盧禮賓 饒磐安/台北縣報導
台北縣新莊分局警員連世傑七月二日輪休,回台中私自偵辦網路援交案,涉嫌嫖援交女子,被台中市警方依妨害自由和詐欺罪嫌函送檢方偵辦。前天連世傑主動辭職,新莊分局長楊台興等官警遭連坐懲處。新莊分局督察組調查,福營派出所警員連世傑七月二日輪休期間回台中縣大里市,私自偵辦網路援交案件,在網路聊天室認識陳姓女子,談好性交易後約對方見面。

連世傑表明警察身分,告知陳女涉嫌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將她銬上手銬;但隨即改變心意,帶往台中市一家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事後給了一千元性交易費用,並表明會再補給費用,但沒有再付,引起陳姓女子不滿,次日打電話向台中市三分局檢舉。

警方表示,廿六歲的連世傑去年十月到福營派出所服務,表現平平,可能因血氣方剛,才會發生這種事。

台北縣警局昨天傍晚發布連坐懲處令,新莊分局長楊台興到任未滿三個月,申誡一次;副分局長許維斌申誡一次;二組組長葉韙璨申誡一次;前福營派出所所長蕭能鑣記過一次;前福營派出所副所長鄭達發申誡兩次;查勤巡官鄭加仁申誡一次。

【2007-08-07/聯合報/A13版/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