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一女生遭性侵 二審認定自願 【2008/04/18 中國時報】
林倖妃/台北報導
一名國一女生在校園中遭男同學以刀挾持,多次性侵並以異物插入私處,被警方救出時幾乎全身是傷。但法院二審認定是女生自願,改判「不受理」。律師賴芳玉抨擊,交互詰問制度實施後,性侵害案常被犧牲,更因法官不受監督,導致重罪被輕判,甚至無罪。
賴芳玉指出,交互詰問制度加重檢察官業務負擔,很多人採證從嚴,性侵害因屬密室犯案,證據更難蒐集確認,很多被害人常被犧牲。尤其性侵害被害人從警察局、地檢署到法院一路傳訊,很多人因受不了反覆折磨,從挫折、失望、最後放棄收場。
擔任上述受害國中女生辯護律師的賴芳玉說,受害者當時讀國一,因長相清秀,遭同校男同學盯上,持刀從校園內挾持出去,一路由北部逃亡到南部,並對她多次性侵,還以異物插入私處。
最後因加害者實在沒錢,挾持受害女生到同學家借錢,同學母親機警報案,經警方圍捕才救出女生。驗傷發現,受害者幾乎全身是傷,手腳、頸部都有挾持刀痕,私處也受到傷害。
當時女生的親人和對方家長就誘拐未成年少女的合誘罪部分和解,但性侵害的非告訴乃論由檢察官起訴。一審法院判決五年六個月,被告不服上訴,不料二審竟然以女生為「自願」,而合誘罪部分又已和解,因此裁處不受理,加害人等於視同「無罪」。
對於判決,賴芳玉直呼「不可思議」,受害女生至今仍無法回到學校就學,「一輩子就這樣毀了。」反而是加害的男生回到正常生活並繼續讀書,顯示現行司法制度根本無法保護受害者。尤其實施交互詰問後,大多數檢察官的起訴率降低許多,以減低業務量,很多性侵案也因此被犧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