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駁回上訴 「網路之狼」王國華死刑定讞 【2008/01/18 ETtoday】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多次性侵女網友,並造成1人死亡的「網路之狼」王國華,經過八度死刑判決,最高法院17日駁回上訴,判決死刑定讞,成為今年第一件死刑確定案。法務部已連續兩年未簽准死刑執行令,加上這件死刑案,目前待執行死刑名單增為29人。

王國華(30歲)從2002年6月起,連續約出女網友強姦、猥褻並洗劫財物,前後共性侵7女,其中有對未成年表姊妹還被丟進排水溝,造成表姊淹死,表妺游回岸上獲救,其手段之凶殘,令人髮指。

王國華每次均選擇在半夜,化名「多多龍」在屏東地區網咖上網約出女網友犯案。根據判決書指出,王國華在屏東縣犯下7件強姦、猥褻、強盜及殺人犯行,犯案時間多在凌晨,被害人中還有一名是男扮女裝的網友,當王國華發現對方男兒身,仍要求肛交。

本案曾經最高法院六度發回更審,但王國華每一審都判處死刑,在八度被判死刑後,最高法院17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