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姦女9載 兄也學樣 【2008/04/04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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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姦女9載 兄也學樣
檢痛批罔顧人倫 求刑25年

【張景閎╱彰化報導】彰化縣一名男子,從女兒讀小學三年級起,即常趁妻子外出工作,對女兒猥褻性侵害,時間長達九年。更離譜的是,男子對女兒的獸行被未成年的兒子撞見,兒子竟有樣學樣,也性侵這位妹妹;而媽媽得知後,還訓斥女兒不要亂說話。去年已讀高二的受害女生,鼓起勇氣向老師揭露自己遭家人性侵。檢方昨偵結,將這名獸父依連續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嫌起訴,並求處二十五年重刑。

亂倫悲劇
被告男子(四十一歲)僅國中學歷,靠打零工維生,其妻在傳統市場賣菜,兩人育有一子一女。彰化地檢署檢察官姚玎霖在起訴書中痛批:「被告罔顧人倫,對女兒身心創傷至鉅,並對兒子造成錯誤示範,應從重量刑。」至於其兒子在念高職時性侵妹妹,另案由彰化少年法庭審理中。

母得知竟訓斥女兒
彰化縣府社會處社工人員昨表示,受害女生因長期被父親蹂躪,常沉默寡言、少有笑容。而她被父兄性侵後,曾向母親哭訴,不料母親可能因束手無策或礙於家醜不外揚,反訓斥女兒不要亂講話,如果當時母親能及時阻止,就能降低對女兒的傷害,實令人痛心。
據檢警調查,被告男子的妻子每天一早須到菜市場批菜,男子自九年前起,多次趁妻子外出賣菜時,把才念國小三年級的女兒叫到房內,掀開女兒衣服,一面撫摸女兒胸部和私處,一面自慰,若女兒反抗,便口出三字經辱罵,並動手摑女兒耳光,威脅女兒不得把事情說出去。
等到女兒讀國小五年級時,男子見女兒已開始發育,竟強暴女兒,甚至變本加厲,每逢假日女兒不上學,就對女兒性侵。而女兒讀國一那年被獸父強暴時,因房門未關,還被當時念高職的哥哥看見,正值對性好奇的哥哥事後竟趁父母不在家時,模仿父親強暴妹妹。

「看爸爸做學他的」
檢警在偵查中,懵懂無知的哥哥還答稱:「我是看爸爸那樣做,才學他的。」由於當時被害女生的哥哥尚未成年,警方已依法將他移送彰化少年法庭審理。
去年九月間被害女生已讀高二,有次不經意向同學說出自己遭父親性侵的事,在同學鼓勵下,向學校老師揭露父兄獸行,老師立即報請警方偵辦,並通報社會局安置受害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