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包養我」網po玩笑話送辦【2007/12/24 聯合報】

記者李祖舜/台北報導

上網交談時,可千萬別把「援交」、「包養」拿來開玩笑。一位大學生在網路部落格裡寫一句「包養我」玩笑話,遭警方訊問且移送檢方偵辦。
為了凸顯學生獨立製片的辛苦,蔡姓大學生日前在自己的部落格上吐苦水,留下「快來包養我吧」、「I need y..」等字眼,同時也在留言區裡寫「哈哈哈,我是開玩笑的啦」,沒想到還是被警方移送地檢署偵辦,雖然最後不起訴,但蔡姓學生卻在「刑案資訊系統」留下紀錄。

蔡姓學生昨天由立委林郁方陪同開記者會指出,當時有同學表示願意「一塊錢包養你」、表姊也回應,「姊姊沒有工作,但是會養你」,雖然他已言明是開玩笑,沒想到警察還是送辦。

林郁方說,彰化縣警察局基層員警電詢蔡姓學生時,告知已經將全案函送、無法撤銷,但蔡姓學生過了幾天去做筆錄,警方是在筆錄製作完成後才將全案移送。就是為了拚業績,故意將無辜學生當嫌犯。雖然最後不起訴,但對於學生心理的傷害,以及刑案資訊系統留下紀錄,對升學、工作都不利。

刑事警察局預防科組長韋愛梅說,警方作為均符合法定程序,由於有暗示性文字,警方不可能不依法偵辦,否則反而被質疑為「吃案」,未來警政署將會教育基層員警,在調查相關犯罪構成要件時更加嚴謹。

【2007-12-24/聯合報/A9版/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