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周內出獄! 華岡之狼 假釋【2007/09/14 聯合新聞網】

將戴電子追蹤器
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涉及三、四十起性侵案的「華岡之狼」楊姓受刑人假釋案,法務部上午召開部內假釋審核會議,決定讓關了13年的楊姓受刑人假釋。法務部是根據專家學者評估,認為楊姓受刑人經治療,已屬低度再犯,獄中表現良好,決定讓他假釋,法務部表示,未來待檢方向法院聲請保護管束後,在觀護程序中,初期考慮會給楊姓受刑人配戴電子追蹤器監控,以除去社會疑慮。
楊姓受刑人6年前在服刑時考取台大社會系,因媒體的關注,成為知名受刑人,但也因盛名之累,楊姓受刑人的假釋案,始終無疾而終,歷經8度由監獄報請法務部假釋,今天才獲准假釋。

法務部上午由政務次長李進勇召集矯正司官員、台北及花蓮地檢署的觀護人,召開楊姓受刑人假釋專案審核會議,不像過去以票決的方式決定假釋與否,上午的會議是由與會代表,各自表達看法後,直接由李進勇決定假釋。依照程序,法務部上午決定給予楊姓受刑人假釋後,台北監獄會委由桃園地檢署向法院聲請保護管束,裁定時間可能須費時半個月左右,預估本月底、10月初,楊姓受刑人就會出獄。

法務部表示,楊姓受刑人因為性侵害案,刑期16年,扣除偵審羈押的3百多天,他的刑滿日為民國99年9月,楊姓受刑人至今的執行率已超過80%,殘刑所剩接近3年,在監表現良好,無違規紀錄,曾獲9次獎勵,多年來經過各大醫院103次的心理治療,認為楊姓受刑人已經從中度降為低度再犯率。

【2007-09-14/聯合晚報/1版/要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