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生殖防亂倫 查親有辦法 【2007/05/11 聯合報】

人工生殖防亂倫 查親有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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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陳惠惠/台北報導】 2007.05.11 03:0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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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聯合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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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生殖寶寶會不會在不知情的情況,與自己有血緣關係的人結婚?為避免這個情況,國健局擬定辦法,未來人工生殖寶寶打算結婚時,可以向衛生署國民健康局查證,與結婚對象是否有親屬關係,但不會透露實際父母資料。

人工生殖法今年三月廿三日正式生效,國健局根據母法,進一步訂定「人工生殖子女親屬關係查詢辦法」、「精卵捐贈親屬之關係查證辦法」等相關辦法。

國健局說,民國八十七年到九十三年,國內人工生殖寶寶已超過一萬六千六百人,以每年增加兩千到兩千三百人來計算,至今已逾兩萬人。前婦產科醫學會理事長李茂盛說,其中約一到兩成人工生殖寶寶是他人捐贈精卵孕育。

國健局副局長吳秀英說,儘管人工生殖子女近親結婚的機率微乎其微,但也無法完全排除其可能性,「人工生殖子女親屬關係查詢辦法」的訂定,是為了讓人工生殖子女可以確認跟結婚對象間是否有親屬關係。

但吳秀英說,這並非強制,查不查證,還是看當事人,即人工生殖子女或其父母。她推測,由於國人保守,多半不願透露子女是借用他人精或卵子生下來的,「會來查詢的人可能不是那麼多」。

前台灣生殖醫學會理事長李國光說:「國內大部分的人都不想告訴子女,主因是擔心破壞親情。」但國外民情不同,資料顯示,告不告知子女實情的各占一半。

李國光說,美國曾有名男子在大學時代捐過精子,廿五年後想結婚,卻發覺女友跟自己很像,而且,女友出生的醫院正好是他當年捐精的醫院,連出生地都在醫院附近。這名男子愈想愈不放心,查證結果,結婚對象果然是他的女兒,避免一場人倫悲劇。

三軍總醫院內分泌不孕科主任武國璋則說,他確實碰過有母親做了人工生殖手術,多年後回頭要求確認親子關係的個案,起因是為了爭遺產。他說,由於父親以精子不是他的為由,不願給小孩遺產,媽媽只好到醫院,要求調出當年資料,證明是在父親同意下才使用他人精子。

「近親結婚的機率不是沒有,但非常低。」李國光說形容,這幾乎像小說情節了。他說,查證制度的設計,只是在高度懷疑情況下避免憾事發生。

【2007/05/1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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