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姓少女 媽心疼…戀戀女生 有錯嗎【2007/08/29 聯合報】

記者林錫霞∕苗栗縣報導

「即使我女兒是同性戀,也不應該受這樣無情的凌虐」,潘姓少女的母親心疼女兒身心靈重創,「社會已經如此開放,同性戀無罪。」
潘母表示,她女兒先前(九日)就被同一批同學毆打過,當時她問施暴的同學為什麼要打人,對方說「打錯了」,她選擇原諒對方。

她氣不過才隔了十天,女兒竟遭到更為兇殘的凌虐,她再問對方,對方竟說,「妳女兒第一次被打是自找,第二次是活該」。她覺得不對勁向女兒追問,女兒才告訴她「對方看不慣她的中性打扮,和女生走太近」。

潘母說,女兒國中時就發現她有同性戀傾向,曾對女同學說「我喜歡妳」,潘父無法接受,氣女兒變得奇奇怪怪。潘母雖不捨,仍試著學習調適、溝通,甚至認為女兒大了會調整;並認為性向只是一般心理問題。

她說,女兒不愛讀書,但個性開朗樂觀,這次會到新竹某私立學校就讀,就是因為學校提供建教合作機會,可以幫忙分擔家計,這麼乖巧的孩子,若只是因為「性向」與人不同就遭到凌虐,「這個社會未免也太野蠻了,讓我太失望了」。

【2007-08-29/聯合報/A5版/話題】